福建12岁女孩遭继母虐死 关厕所17日脚趾被刺穿 生母斥父无悔意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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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2月23日,对福建莆田“12岁女童被虐致死案”做出再审判决。将女童生父刘江(化名)的故意伤害罪刑期由五年大幅改判为十三年,合并虐待罪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此前,继母许金花的死刑判决已在11月的二审中维持原判。案件细节极度残忍,连代理律师都称看到女童遗体照片时“不忍心看”。

综合《中国新闻周刊》等陆媒报道,福建莆田年仅12岁的被害人琪琪(化名),长期遭受继母许金花与生父刘江的残酷虐待,最终在2023年12月22日死亡,死时体重仅约40斤(约20公斤),瘦骨嶙峋,身上布满伤痕。

福建莆田12岁女童遭生父继母虐死。(网络影片截图)

法院案情指出,琪琪在生命最后阶段曾被继母关在厕所长达17天。在其死亡当天,从早上7点40分开始,持续遭受长达13次的殴打,直至下午三四点时突发抽搐,最终因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法医鉴定显示,琪琪的死因符合在严重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因外伤及外伤后的化脓感染、饥饿、寒冷等因素导致急性循环功能衰竭。

案件的残忍细节在庭审中逐一披露。据琪琪生母白女士及其代理律师所述,琪琪的十个脚趾中有五个被针直接刺穿,其中五个脚趾的伤害直接来自生父刘江。更令人发指的是,琪琪的嘴巴曾被缝了八针。生母白女士在庭后双手捧著女儿的遗像痛哭表示,刘江在法庭上哭了,但她认为这并非对孩子的悔过,而是出于恐惧,因为刘江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始终不承认故意伤害的指控,将所有责任推向继母许金花,甚至辩称捆绑孩子是当地“比较激烈的管教行为”,属于正常教育方式。

法院一审判决书及聊天记录显示,案发前刘江对女儿身上的伤势早已知情。他不但没有制止,反而在继母许金花告知已将琪琪手脚捆绑后,持棍回家殴打已被束缚的女儿。聊天记录中,刘工甚至回复许金花称:“这个星期五下午,把她捆起来,就给她饿两天。”此外,刘江还先后协助许金花网购了多达1600片泻药给琪琪服用。

该案经过多次审理,2025年4月,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虐待罪判处继母许金花死刑;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生父刘江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双方均提起上诉后,福建省高院于2025年11月11日二审宣判,维持对许金花的死刑判决,但认为对刘江的量刑畸轻,依法启动再审审判监督程序。

12月23日,再审针对刘江的刑罚开庭,福建高院当庭宣判,对刘江所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维持其所犯虐待罪原判有期徒刑一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据代理律师说明,此次再审判决属于终审判决,即日起生效,被告人没有上诉权利。

对于改判结果,琪琪生母白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我们表示尊重”,但生母白女士则指出,后续他们还会提起民事诉讼。她特别提到,若能获得民事赔偿,将会以女儿琪琪的名义将钱款捐给社会,让这笔钱具有更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