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及民国仿画藏帆布袋瞒报出口 莲塘海关截获3件禁出境文物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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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莲塘海关在货运出口渠道查获包括2件仿画在内,共3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微信公众号@海关发布消息,莲塘海关关员查验一批以一般贸易申报出口的“塑料盖、挎包等”货物时,发现一个灰色手提帆布袋内装有一捆捆字画,疑似文物,随即对货物进行送检。
莲塘海关查获3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海关发布)
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鉴定为清仿陈容松虎图、清朱霞溪樵风雨图和中华民国仿顾洛仕女图,共3件,均属于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3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包括清仿陈容松虎图、清朱霞溪樵风雨图和中华民国仿顾洛仕女图。(海关发布)
海关提醒,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