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翻墙」浏览Tik Tok和X 被罚款¥200元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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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方3月11日公布两起因未经批准进行国际联网被行政处罚的案例,鄂州一名男子因擅自使用一部荣耀手机进行国际联网,浏览并使用境外软件“TikTok”及“X”,被罚款200元人民币(下同),孝感男子则因使用VPN“翻墙软件”访问境外网站,被给予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
2025年1月16日,图为社交平台TikTok应用程式的标志。(Reuters)

湖北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3月11日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3月8日17时许,一名居住在湖北省的许姓男子在家中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一部荣耀手机通过“Clash”软件进行国际联网,浏览并使用境外软件“Titok”及“X”。

《决定书》指出,许男行为已构成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国际联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第十四条之规定,许男被责令停止联网,并处以警告以及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湖北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

3月11日,湖北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公布,1月28日上午10时许,新华派出所等十余名警力集中行动,在孝南区某地,成功捣毁已擅自接入非法信息进行国际联网非法注册使用VPN“翻墙软件”访问境外网站进行国际互联网的活动。

警方指,涉事石姓男子已构成使用非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直接进行国际联网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石男作出公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