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永信获刑24年 中国佛协痛批咎由自取:需深刻认识没有法外之教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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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少林寺原住持释永信(本名刘应成)作出一审宣判。刘应成因犯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及行贿四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囚24年,罚款350万元(人民币,下同)。
同日,中国佛教协会发表声明,痛斥其咎由自取,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法外之教”,呼吁佛教界以此为戒,维护佛教清净形象。

中国佛教协会发表声明,少林寺原住持释永信(刘应成)获刑24年完全是咎由自取。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佛教界人士是一次有力的警示警醒。作为佛教界人士,应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深刻认识没有法外之教、法外之地、法外之人。

据新华社消息,2026年5月29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应成(原法名释永信)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GettyImages)

声明称,中国佛教协会将继续深入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崇俭戒奢、正信正行“七条倡议”,引导佛教界人士自觉守法遵规、持重善律,坚决维护佛教清净庄严形象。

据此前报道,2025年7月,少林寺管理处发布情况通报,指少林寺住持释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占项目资金寺院资产;严重违反佛教戒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私生子,接受多部门联合调查。

据新华社消息,2026年5月29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应成(原法名释永信)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GettyImages)

中国佛教协会曾发表文章称,释永信不仅可能面临国家法律的严厉制裁,而且按照佛教因果报应的规律还将承受严重的果报。他的所作所为,不仅葬送了个人的法身慧命,而且败坏了佛教教风,侵蚀了佛教健康肌体,破坏了出家人的社会形象,给佛教的健康传承造成严重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