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自由行︱港澳游艇免担保进出大湾区9市 自5月29日起实施
5月29日,国务院批覆同意自即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经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指定口岸暂时入出内地且仅限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自由行的港澳游艇,实行免担保和临时船舶国籍登记政策。
大湾区九市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
批覆指出,广东省政府要会同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口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口岸类型、功能、通行能力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相关港澳游艇进出境口岸;并会同有关方面落实相关港澳游艇源头管理和属地管控责任,建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执法,在确保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实施。
此外,国务院将根据有关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的实施情况,适时对本批覆的内容进行调整。
港艇北上、北艇南下 将采“两套牌”管理模式
此前广东省发布的《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提及将创新实施港澳游艇“两套牌”管理模式,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试点实施港澳游艇办理内地临时船舶国籍证书,港澳游艇在指定口岸办结进口岸手续后、办理出口岸手续前按照内地船舶管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范围内实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
同时,实施入境港澳游艇免担保政策,并推出一系列出入境边防检查便利措施。首批指定广州南沙客运港口岸、深圳蛇口邮轮母港口岸、深圳机场码头口岸、珠海九洲港口岸、珠海万山港口岸、中山市中山港口岸6个游艇出入境口岸。首批游艇活动水域范围则包括珠江口水域和深圳湾水域。
5月27日,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在回复立法会议员朱立威书面质询时表示,粤港澳三地已设立游艇自由行工作小组,商讨“港艇北上”及“北艇南下”的便利措施。她形容,工作进展积极,香港海事处已与广东海事局举行多次会议,草拟“港艇北上”安排,包括船只安全要求、申请人及船长资格、系统安排等,确定细节后会适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