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防科工局原副局长张建华贪逾5000万 一审获刑10年
8月5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华犯受贿罪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罪成,判囚10年并罚款380万元(人民币);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5年,张建华利用担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项目审核中心主任、财务与审计司司长、总工程师和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人员在行政审批、投资入股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4338万余元。
国家国防科工局原副局长张建华,因受贿及利用影响力受贿,一审获刑10年。(央视新闻)
2021年至2025年,张建华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人员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170万元。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建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数额均特别巨大。鉴于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中均有未遂情节;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其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可依法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