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近3200万 46岁北大原副校长任羽中判监8年 为四川高考状元
央视报道,8月24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北京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任羽中受贿案,对任羽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六十万元;对任羽中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北京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任羽中受贿案。(央视)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5年,被告人任羽中利用担任北京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教育培训、升学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95万余元。
法院认为,任羽中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任羽中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任羽中。(网上图片)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46岁的任羽中是1998年四川省高考文科状元。1998年考入北京大学,就读于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专业。在校学习期间,连续四年获北大明德奖学金,其中两年获北大创新奖。2002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保送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任羽中留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