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驳进口商上诉 维持特朗普第一任期对华巨额关税
美国最高法院6月15日驳回了一群进口商的上诉,拒绝限制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又译川普)的关税权利,维持其第一任期对中国价值数千亿美元商品所征收的进口税。
本案争议围绕《一九七四年贸易法》(Trade Act of 1974)展开,业界聚焦总统能否依据其中第307条款,大幅调整第301条款对华的关税。
特朗普最初仅对500亿美元(约3916亿港元)中国商品征税,旨在倒逼中方调整知识财产权相关做法,中方反制后,美方持续扩大范围,2019年关税覆盖规模达3700亿美元(约2.9万亿港元)。海关资料显示,进口商每年需承担超350亿美元(约2741亿港元)相关关税成本。
2025年8月12日,图为一名男子手持智能手机,屏幕上以粗体字显示“关税”(tariff)字样,背景可以看见中国和美国的国旗。(Getty)
进口商主张,特朗普滥用第307条款许可权、规避第301条严格程式,而第307条款仅允许微调关税,不支持大规模扩大征幅,但联邦上诉法院认定,条款未限制修改幅度。
美国司法部则强调,政府扩征关税完全符合国会立法初衷,属合法授权行为。但在今年2月,最高法院曾裁定特朗普援引紧急权力加征的全球关税无效,与本次裁决形成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