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驳回特朗普诉讼 裁定哈佛未违反犹法

撰文: 韩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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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波士顿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周四(8月13日)驳回政府对哈佛大学的反犹太歧视诉讼,裁定该校未违反民权法。

据《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8月13日报道,诉讼聚焦2023年哈马斯袭击后的反犹太指控,诉讼属特朗普政府重塑常春藤名校行动一部分,指控制度性反犹太及收生歧视。法官斯特恩斯(Richard G. Stearns)指相关事件“零散且属个别”,证据不足显示哈佛持续制度化种族歧视。

2025年9月30日,美国麻萨诸塞州剑桥市,图为一位行人的影子投射在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的标志牌上。

哈佛称已采取措施,指政府行动侵犯其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白宫及哈佛未即时回应。特朗普政府2025年冻结哈佛22亿美元(约172亿港元)研究拨款并威胁免税地位;哈佛9月胜诉,法院裁定削资违宪,政府12月上诉。

今次裁决源于政府3月另一宗诉讼,指控校方对犹太学生骚扰“故意视而不见”,索回数以百万计纳税人资金。哈佛2025年报告承认保护犹太学生不足,校长加伯(Alan Garber)称该学年“令人失望痛苦”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