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光州少女遭奸杀案 一审判被告人张润基无期徒刑

撰文: 罗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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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光州5月发生一宗骇人命案,23岁男子张润基(장윤기,音译)涉嫌企图性侵一名17岁女高中生,未得逞后将她杀害,并持刀刺伤前来救援的男高中生。光州地方法院鉴于案件牵涉到警方涉嫌帮忙灭证,加上凶手犯案手段残忍、罪嫌无悔意, 9月30日依照“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中“强奸杀人”等罪,判处被告无期徒刑。至于涉嫌包庇和毁灭证据的刑警,目前正接受司法审判。

综合韩媒报道,光州地方法院刑事审判第13庭周三就上述案件宣判,判处张润基无期徒刑,勒令佩戴电子脚铐,禁止其在儿童和青少年相关设施和残疾人福利设施就业,期限10年。法庭称,检方提出的指控事项均成立,检察官提出的“应将被告人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主张合理。检方预计仔细分析一审判决后,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受害人的父母和法律代表其后在法院外召开记者会表示,是次判决没有考量遗属的悲痛,主张“如果不判处死刑,就应透过立法建立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制度,将重大犯罪者永久隔离于社会之外”。

2026年7月13日,涉嫌在韩国光州杀害一名女高中生的23岁男子张润基(Jang Yoon-gi,中)改口承认犯下强奸杀人罪,推翻他早前声称杀人是出于冲动而非由于想发生性关系的讲法。图为遇害女高中生照片。(网络图片)

在韩国,与强奸、抢劫等重大犯罪结合的杀人罪,只能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法院提到,在现行司法体系下,很难对张润基判处死刑,韩国实质上已废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