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宣布对欧盟进口对硝基甲苯进行反倾销调查 称将公正裁决
中国商务部10月3日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硝基甲苯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商务部发言人同日表示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客观公正作出裁决。
根据公告,商务部于9月14日收到江苏淮河化工、湖北东方化工代表中国产业提交的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硝基甲苯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对申请人资格、产品情况、国内同类产品、对国内产业影响及被调查国情况等进行审查,认定符合立案条件。
图为2025年11月11日,位于北京的中国商务部大楼。(Getty Images)
商务部发言人指出,申请人提交的初步证据显示,2022至2025年自欧盟进口的对硝基甲苯数量处高位,价格累计跌幅近60%,对国内产业生产经营造成损害。根据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相关申请符合反倾销调查立案条件,中方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客观公正作出裁决。
发言人强调,中方在贸易救济领域一贯坚持审慎克制的立场。与此同时,欧盟2025年以来,已对中国发起28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约50%为化工产品,特别是近期连续对中国聚氯乙烯等化工产品发起3起调查。中方多次重申,欧盟需正视自身面临的经贸问题,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彼此关切。
对硝基甲苯主要用于生产对甲苯胺、DSD酸、对硝基苯甲酸、甲苯二异氰酸酯等,广泛应用于染料、颜料、农药、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