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女神|佘诗曼演裁判官引热话 揭法官月薪达41万、享度假旅费

撰文: 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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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佘诗曼(阿佘)主演的全新律政剧《正义女神》日前在TVB热播,法庭内外的种种细节成为热话。剧中阿佘饰演的少年法庭裁判官形象庄严威武,令观众看得投入,亦有不少人好奇法官的薪酬。

(《正义女神》剧照)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月薪超四十万

根据目前最新的司法人员薪级表,司法界的“天花板”——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月薪高达 411,500元。紧随其后的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月薪亦达399,950元。即便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其每月薪酬亦超过36万元。除了最高级别法院外,其他层级的司法人员待遇同样优厚。剧集《正义女神》中常见的区域法院法官,目前月薪达245,250。

司法人员薪级表(二零二四年司法人员薪酬检讨报告 (二零二四年八月))
司法人员薪级表(二零二四年司法人员薪酬检讨报告 (二零二四年八月))

享全方位津贴

除了极具吸引力的底薪,司法人员更享有一系列全方位的福利津贴,以吸引并挽留优秀法律人才。除了基本的房屋津贴、医疗保险津贴及本地教育津贴外,最受瞩目的莫过于“度假旅费津贴”。津贴额依职级而定,以高等法院法官为例,他们可享近8万元的度假旅费津贴。

专为法官及司法人员提供的福利和津贴(二零二四年司法人员薪酬检讨报告 (二零二四年八月))
专为法官及司法人员提供的福利和津贴(二零二四年司法人员薪酬检讨报告 (二零二四年八月))

限制离职后的执业权

为了确保司法公正与中立,法律规定法官于离职后再执业受到严格限制。区域法院和高等法院级别的法官必须承诺,除非获行政长官许可,否则将来不得在香港以大律师或律师身分执业。

对于最高级别的法官,限制则更为严苛。法例规定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与终审法院其他法官(包括常任法官及非常任法官),在任内或在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任期后的任何时间,不得在香港以大律师或律师身分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