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推进挺台包裹法案 “对台六项保证”拟正式入法
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于9月18日通过一项《国务院重授权包裹法案》(State Department Reauthorization Bills),其中纳入两项与台湾相关的重要修正案,即《台湾盟友基金法案》(Taiwan Allies Fund Act)与《对台六项保证法案》(Six Assurances to Taiwan Act),要求将美国前总统里根政府提出的“对台六项保证”正式入法,并明定未来任何政府不得在未经国会批准下修改。
台媒《中央社》报道,《台湾盟友基金法案》授权美国行政部门在三年内提拨总额1.2亿美元,用于协助台湾面对北京施压的邦交国及非官方伙伴。申请基金的国家需符合多项资格条件,包括与台湾维持正式邦交、或大幅强化非官方关系,并因与台湾往来而遭中国大陆打压,同时缺乏足够经济或政治能力,在未获美国支持下无法有效因应中国压力。
至于《对台六项保证法案》,则要求将美国前总统里根政府提出的“六项保证”正式入法,并明定未来任何政府不得在未经国会批准下修改。这些保证包括:美国不会设定停止对台军售的日期、不会修改《台湾关系法》相关条文、不会在军售前与中国协商、不会在台海两岸间充当调人、不会迫使台湾与中国谈判,以及不会承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
报道指出,“六项保证”自里根时期以来历届美国政府皆多次重申,并在《台湾关系法》及《国防授权法》等多项立法文件中被引用,但从未被正式纳入美国法律。
众议院美中战略竞争特别委员会民主党首席议员克利什纳穆希(Raja Krishnamoorthi)在声明中表示,借由推进这些跨党派条款,国会正传达一个明确讯号,即美国将坚定与台湾同一阵线,对抗中共的胁迫与恐吓。《台湾盟友基金法案》及《对台六项保证法案》强化美国与台湾伙伴关系的基础,对抗中共的经济胁迫,并巩固印太和平与稳定。
依照美国立法程序,该包裹法案在外交委员会通过后,仍需送交众议院及参议院审议,并经总统签署才能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