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半女婴溺毙生态池 台托婴中心被禁新收托幼儿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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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湾新竹县竹北市一幼儿园附设托婴中心发生悲剧,一名1岁半女婴于户外活动时不慎跌落园内约20公分深生态池溺毙。新竹县政府周三(15日)表示,业者不得新收托幼儿,已成立专案小组调查,后续依儿童福利法等规范裁处,并通令全县托婴中心强化安全措施,避免类似憾事。
新竹县消防局指出,本月8日上午11时许接报,该托婴中心发生幼童疑似溺水失去呼吸心跳(OHCA)事件。消防人员赶赴救援,送医途中女婴一度恢复心跳呼吸,但经急救仍不幸宣告不治。
县府新闻稿表示,事发后立即派员陪家属至医院,并赴托婴中心调阅监视器、查验现场环境与人员配置。调查显示,女婴当天上午因好奇观看生态池水面失足跌落,照顾老师未及时察觉其失踪,直至别班老师清点人数发现异状,搜寻后在池中救起。新竹检警相验初判为意外溺毙窒息,排除外力介入。
县府已要求托婴中心开家长说明会,禁止新收托幼儿;并与新竹县托婴协会合作,盘点附近中心收托缺额,协助有转托需求的家属。同时,由学生辅导咨商中心入园提供团体辅导,持续支持受影响师生与家长。
县府强调,已启动行政调查,成立专案小组进行人员访谈与查证。若确认托育人员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将处6万至60万元新台币(约1.53万至15.3万港元)罚锾,并得公布姓名;托婴中心若涉违法,则同样罚6万至60万元,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得按次罚;情节重大者,命停办1个月以上至1年,并公布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