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将台湾人居留证国籍标“中国” 台方:对等尊严原则争取改善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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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旅居丹麦台湾人的居留证国籍被注记为“中国”,近日,丹媒报道指发证单位回复民众抗议时,指注记符合该国外交政策。台湾驻丹麦代表郑荣俊强调丹麦外交部并未主张“台湾属于中国”,这显示其政府部会间说法不一致,会继续向丹麦要求更正。台湾外长林佳龙日前则在立法院表示,已就事件持续交涉中,并已采取包括调整驻台机构待遇等措施、协调国际友盟协助,会继续以对等、尊严的原则争取改善。然而丹媒指出,目前似乎没有改变的迹象。

据丹麦《百林日报》(Berlingske)3月20日报道,去年6月,有旅丹台人因孩子的居留证国籍被注记为“中国”,遂向发证单位丹麦国际招募及整合署(SIRI)抗议,之后收到回复,表示这并非错误,而是因为丹麦政府不承认台湾是独立的国家,而是属“中国之下”(under China)。对方又称,SIRI并非做此政治决定的决策单位。

报道指,丹麦是欧盟当中唯一将台湾人的国籍在居留证上注记为“中国”的成员国。自从2024年注记改变后,旅丹台人就不断向SIRI提出抗议,但至今并没有任何改变。SIRI则向《百林日报》表示,改变注记是因为台湾人之前的文件注记有误所致,也是遵循丹麦移民与融合部(Ministry of Immigration and Integration)的政策。

2025年5月6日,丹麦移民与融合部发布一则新闻稿,将台湾人的文件注记“标准化”,该部会辖下的各单位过去对台湾人的国籍与出生地有不同的注记方式,因此需要标准化让所有单位的注记一致。丹麦外交部对这个标准化方式提供外交政策的建议。该标准明确,“台湾”或“中华民国”将不会出现在有关台湾人的国籍、公民权相关的注记中,但“台湾”可以出现在非国家的名称中,例如地方或区域名称。这表示辖下单位可以将台湾人的出生地注记为“台湾”,但国籍将会注记为“中国”。

丹麦首都哥本哈根。(Wikimedia Commons)

丹麦国际问题研究所(DIIS)专家佛斯比(Andreas B. Forsby)质疑,这是否意味丹麦官方承认中国大陆对台湾的管辖权。佛斯比表示,丹麦政府官方从未表示“台湾属于中国”,丹麦的一中政策只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唯一合法代表,但不承认北京对于“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张。长期关注事件的丹麦台湾角(Taiwan Corner)主席丹尼尔森(Michael Danielsen)亦表示,注记改变显现丹麦的一中政策明显地向北京立场靠拢。

对此,驻丹麦代表郑荣俊向中央社表示,丹麦外交部并没有改变对台湾立场,现行做法显示部会间说法不一致,也明显违背欧盟政策,欧盟虽然也有其“一中政策”,但也明白指出该政策并不违背与台湾互动及合作。

郑表示,自2024年发生后,台方就持续要求丹麦就事件作出更正,也正告丹方若问题不解决,势将影响双边关系。台方会继续坚持,让丹麦正视台湾的严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