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伟台湾法院追讨名制片人裴祥泉遗产1425万 打官司8年获胜诉

撰文: 吴真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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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知名艺人曾志伟早年在台湾的片酬均委托知名电影制片人裴祥泉处理,双方2003年间结算金额为1425万元港币(约5700万元新台币)。2015年裴祥泉去世后,曾志伟仍未讨回酬劳,因此在2018年起跨海提告索讨酬劳。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曾志伟败诉,但高等法院二审逆转改判曾志伟胜诉。案经最高法院废弃发回后,今日(8日)“更一审”(即第一次发回重新审理)改判裴祥泉的遗产继承人,即其弟子邱瓈宽,须赔偿5700万元新台币给曾志伟。全案仍可上诉。

曾志伟。(梁碧玲摄)

综合台媒报道,裴祥泉是资深电影制片,他与名导演朱延平合作制作包含《大头兵》、《四傻害羞》、《1938大惊奇》等影片。他于2015年5月病逝,留下约1亿3千余万元新台币遗产,并以代笔遗嘱方式将全数财产交给徒弟邱瓈宽。

曾志伟于台湾法院追讨名制片人遗产1425万 二审改判胜诉

曾志伟起诉指出,早年赴台演出许多部电影,把在台湾的演艺报酬委托裴祥泉处理,双方曾于2003年间结算,当时金额为1425万元港币(约5700万元新台币),但一直到裴祥泉过世,这笔款项都没有归还。

报道指出,一审法院未判准,二审则逆转改判曾志伟胜诉,可以全数获偿。但案经废弃发回后,高等法院更一审期间,曾志伟追加邱瓈宽为本案共同被告。而全案于8日宣判,更一审仍认定曾志伟胜诉,但改为实际上的遗产继承人邱瓈宽来支付这笔5700万元新台币的赔偿。

曾志伟重返TVB。(叶志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