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陆闪兵案外案:替女友追债、找黑道查个人资料被判刑6个月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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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艺人王大陆涉及两起私查个资案,台湾新北地院4月22日上午11时宣判,王大陆因替女友阙沐轩追讨债务、违法取得潘姓男子个资,一审被判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即以缴纳金钱代替刑期。

至于他为追查“闪兵集团”主嫌陈志明下落而查个资的部分,则获判无罪。

王大陆(instagram@taluwang)

王大陆的女友阙沐轩也被判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王大陆的车商好友游翔闵判3月、得易科罚金;时任北市刑大侦三队代理队长刘居荣因伪造文书被判1年4月;四海帮堂主陈子俊、陈柏均各判3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据了解,易科罚金是指在被告所犯的罪并非重罪(非最重本刑五年以上的罪),且法院宣判的刑期也必须不超过六个月的前提下,可向检察官声请以新台币来替代入监服刑的机制。

台湾司法机关决定要新台币1,000元、2,000元或3,000元(约合港币250、400、750元)折算1日罚金,但仍会留下刑事前科纪录。

台媒整理称,王大陆先前花360万元(新台币,约合90万港币)找陈志明协助逃避兵役,后来怀疑对方收钱不办事,透过车商好友游翔闵找上刘居荣,以警用系统查询陈志明个资,确认对方人在服刑。

王大陆的女友阙沐轩。(Instagram)

另一条则是为追讨遭潘姓男子诈骗的400多万元(新台币,约合100多万港币),再透过游翔闵找上四海帮堂主陈子俊协助,最后由陈柏均向征信业者购得潘男亲属个资,并传进群组“失去的!一定要讨回来!”。检方因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伪造文书、公务员泄密等罪起诉多名被告。

判决结果显示,法院并未全盘采信检方主张。王大陆在替女友讨债而违法取得潘男个资的部分,被认定触犯《个资法》而判刑;但在查询陈志明个资部分,法院判他无罪。

阙沐轩先前在庭上否认犯罪,称自己只是想找到潘男协商还钱,不知道游翔闵如何取得潘男家属个资;王大陆也否认参与女友追查潘男一事,并主张自己未参与违法查个资。

王大陆(instagram@taluwang)

据此前资讯整理,王大陆2015年主演的青春校园电影《我的少女时代》爆红,星途一路顺遂,代表作品涵盖电影与电视剧,包括《一吻定情》、《狼殿下》、《英雄本色2018》、《铁道飞虎》及《孤注一掷》等,但在被爆出逃兵役后形象受挫,演艺生涯大受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