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判定特朗普大部分关税违法 关税战还能打下去吗?
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对3的比数裁定特朗普(Donald Trump)无权以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为由开征关税。相当于2025年美国全年关税收入超过五成的全球对等关税、针对加墨中三国的芬太尼关税全数即时无效。特朗普去年4月开打全球关税战和以关税换来的别国贸易和外交让步,一时之间都可能“付诸东流”。
退税大乱将至?
根据美国海关当局的数字,直至去年12月中,基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收来的关税约为1335亿美元,是特朗普2025年重新上台以来所增加的关税收入(约为1780亿,对比前一年)当中的最大项目,相当于其中大约75%。
根据耶鲁预算研究室(Yale Budget Lab)的计算,去除“紧急权力关税”之后,美国的平均有效关税税率将会由16.9%跌至9.1%。
这次最高法院的判决只判定特朗普的“紧急权力关税”违法,并没有在政府应否和如何退回这一千多亿美元的非法税收的问题上作出判决。不过,根据正常程序,美国进口商未来将须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此前曾判决特朗普的“紧急权力关税”违法)入禀要求政府退回税款。
国际贸易法院在1998年曾经有大规模退税的判决先例,牵涉4,000宗相关案件。可是,如今美国有高达30万家公司曾支付过特朗普的“紧急权力关税”。“退税大乱”将会是特朗普关税政策后续的一大难题。
这次最高法院的判决,可算是人们意料之内。毕竟,《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法律条文没有提过关税,成法以来直至特朗普去年再次上台的近半个世纪都从未被使用过来增加关税,而且关税权力根据美国宪法属于国会,而不在白宫--如果美国总统可以随意使用紧急权力来增减关税,这无异于行使国会权力,表现上看来就已经违反宪法权力分立。
最高法院的3位自由派法官和3位保守派法官都认同了这一观点。
在最高法院作出裁决之后,特朗普迅速召开记者会回应。 他批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不爱国”“不忠于宪法”“受到外国利益和政治运动影响”“没有勇气去做正确的事”,不过他表明会遵守最高法院判决,并特别提到负责撰写少数派反对意见的保守派大法官卡瓦诺(Brett Kavanaugh)的说法,声言他自己还有很多实施关税的选项。
同一时间,特朗普亦宣布会马上签署行政命令,根据1974年《贸易法》(Trade Act)的“122条款”,向全世界实施10%关税,用来暂时填补“紧急权力关税”失效的空洞。
还有五招 特朗普关税“高峰已过”?
虽然特朗普当局声称自己有很多招数可以实施关税,但其“122条款”的使用就见证了其局限性。
《贸易法》的“122条款”容许美国总统在美国面对严重国际收支赤字的时候征收最高可达15%的关税,但有效期只有150天,其后要续期就需要国会同意。由于国会目前反对关税者众,早前部分共和党议员已曾和民主党人联手通过要求撤回加拿大关税的法案,“122条款”长远而言并不是一个有效的替代选项。
除此之外,特朗普针对钢铝、铜、汽车、汽车零部件、中重型货车/巴士、木材及木制品的10%至50%不等的“类别关税”,是根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Trade Expansion Act)的“232条款”以国家安全为由而实施的,并没有受到这次最高法院判决的影响。
可是,《贸易扩张法》“232条款”只能针对特定类别商品实施关税,并不能像特朗普的对等关税那样针对一个国家的所有商品,而且需要事先经过商务部进行国家安全威胁的相关调查。
目前,美国当局对药品和半导体都有进行“232条款”的调查,但特朗普已经押后了这些“类别关税”的实施,甚至正在收窄钢铝关税的适用范围。
对于本来就正在类别关税上TACO(按:Trump Always Chickens Out,特朗普总会退缩)的特朗普政府而言,“232条款”在形式上和实际操作上都难以用来复制其“紧急权力关税”。
其他特朗普可以用来实施新关税的法律还包括1974年《贸易法》的“201条款”和“301条款”,以及1930年《关税法》的“338条款”。
《贸易法》“201条款”针对对美国特定产业造成损害的进口商品,在特朗普第一任期曾用来针对太阳能模组和洗衣机增加关税。不过,美国政府实施此等关税之前必须经过公开听证、收集行业意见,而且只能针对特定行业。
《贸易法》“301条款”针对对美国实施不合理歧视性贸易政策的国家实施报复性关税。这正正是特朗普第一任期针对中国的关税法律基础,并不受这次最高法院判决影响。不过,同上述多项法律一样,“301条款”需要事先经过调查,有程序上的麻烦,而且需要与目标国家先进行谈判,只能针对特定单一国家,不能像特朗普的对等关税那样“一刀切”向全球各国开打关税战。
1930年《关税法》“338条款”则是大萧条时代的产物,给予总统认定别国贸易不公的权力而直接加征最高可达50%的关税,并不需要事先进行调查。
不过,“338条款”历史上从来没有被使用过,而且有分析亦认为上述各种由国会订立更具针对性的关税法律已让“338条款”实施上过时。如果特朗普利用这条差不多一个世纪之前订立的古旧法律来实施关税的话,将会引起严重法律争议和挑战--因此,在最高法院判决之后,特朗普也只是引用只得150天限期的《贸易法》“122条款”,而未敢把“338条款”拿出来。
从上述的法律限制来看,即使特朗普坚持要用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手段来延续其全球关税战,过去一年的美国关税大概已经到了“顶点”,未来的关税税率可能会稍有增加,但是也很难恢复到这次判决之前的高峰。
“下台阶”终于来了?
从2026年中期选举即将来临的美国国内政治角度来看,最高法院判决特朗普“紧急权力关税”违法,其实是他们送给特朗普的一份“新年礼物”。
目前,特朗普和共和党的最大政治危机出于美国民众对于物价高企的不满。根据YouGov本年2月的民调,对特朗普处理通胀的净满意度只得-28%,对其处理经济的净满意度更跌至其上任以来的最低位,只得-23%。
而根据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研究,超过九成的关税目前是由美国进口商和消费者支付的。这无论如何都构成了推高物价的因素。
在过去几个月,关税早已经变成了特朗普应付物价问题的其中一条出路。目前,特朗普政府正在重审钢铝关税,特别是有关日常消费品的项目。踏入2026年之际,特朗普政府亦押后了针对厨柜和家具的关税实施。去年11月,特朗普已为香蕉、咖啡、牛肉的进口商品豁免关税。而市场最为担心的半导体关税和药品关税,如今几乎已经变成了“只闻楼梯响”。
特朗普为了“美化”其关税政策的公众观感,甚至曾经提出要用关税来派钱,每人2,000人美元。针对因为别国报复而蒙受损失的美国农民,特朗普政府亦宣布了120亿美元的补偿方案。
如今最高法院一声令下叫停大部分关税,其实就给了特朗普一个不再打关税战的下台阶。而且,从短期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未来的退税,以至“紧急权力关税”的无效,都有提振作用(按:耶鲁预算研究室认为后者效果相当于0.3%的经济增长),政治上对共和党有利。
虽然此刻特朗普依然口硬,并且祭出了《贸易法》“122条款”,但此等关税只能维持150天,而且税率订于10%,属于特朗普全球对等关税中的最低水平,在主要国家中,只有英国一国得到如此低的关税待遇,因此“122条款”在税率上也无法复制原有的对等关税。
这,最终可能会变成特朗普为自己“挽回面子”的把戏。
不过,特朗普毕竟自80年代以来就主张高关税,他到底会否从最高法院手中接过这份“礼物”,还需要更进一步的观察。
失去“最低成本武器”
从国际政治和贸易的角度来看,特朗普过去一年多利用“紧急权力关税”或谈判或威胁得来的成果,如今将会面对极大的不确定性,有可能真的“付诸东流”。
从伊朗到加拿大、格陵兰,特朗普本年以来都作出过关税威胁。如今这些本来就是“口水战”成分较高的威胁连“口水战”的门槛也跨越不过。
在俄乌战争的问题上,特朗普用来惩罚别国购买俄罗斯石油的“次级关税”其实也是基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来实施的。虽然唯一被真正针对的印度最近已同美国达成框架协议和解,将关税由50%调低至18%,换取印度承诺大手买美国货、开放市场、停买俄油,但如今不只“次级关税”违法,连18%对等关税的法律基础也失效,印度还需要对美国作出政治上和贸易上让步吗?
最近,美国和日本宣布了日本对美5,500亿美元投资承诺中的一些具体投资项目,牵涉金额达360亿美元。根据双方签署的“不平等条约”,在美国总统认定特定投资项目之后,如果日本不愿意出资,45天后美国就可以实施关税报复。如今,这个实施关税的法律基础已不存在。日本还会执行剩除的高达5,000亿投资承诺吗?
对于韩国,特朗普早前也声言要把关税加至25%,不满韩国国会审议双方贸易协议的进度。如今这种威胁和关税的法律基础都不存在。
在对欧贸易上,美国一直想在欧盟的数码管制、气候法规上面有发言权,其主要手段就是关税。美欧新关税战一直存在于美欧关系的大背景之中,如今欧洲还需要担心新的关税冲突吗?
对于中国,虽然特朗普第一任期实施的关税依然有效,但其新增的10%对等关税和10%芬太尼关税也因为这次最高法院判决而无效。特朗普4月访华的谈判筹码又减少了一大截。
关税威胁,对特朗普而言,可算是“万用钥匙”,从促进和平、贸易施压、介入别国内政到企图吞并别国领土,都尽数适用。此等关税威胁,本来已经因为特朗普惯用在Truth Social社交平台上随便说说便算,已愈加失去威胁之效。如今,最高法院更将此等威胁的法律基础完全消除。特朗普因此也失去了其在国际政治和贸易上的“最低成本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