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之王” 的任性 特朗普还有甚么招?

撰文: 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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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Donald Trump,又译川普)在美国高法裁定关税违宪后第一时间向全球开征关税10%,“立刻生效”。几个小时后,他又突然宣布,新关税提高到15%,“立刻生效”。就是这么随意和任性!

特朗普这个行为放在特朗普身上“合情合理”。第一时间迅速加征新关税,挽回点面子,还是关税之王。第二,因为美国对绝大多数国家开征的关税,都高于10%;所以,特朗普一盘算,不能亏了啊,那就顶格15%吧。

特朗普立刻加征10%关税然后提升到15%的依据,是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最长期限150天。150天后如果要续,必须得到国会的同意。那又是一场剧烈厮杀。但其实,特朗普团队仍然可以找到发动贸易战的“接入口”。特朗普目前应对办法也是这个思路。

特朗普在2月21日凌晨2点37分就发帖宣布称:“即日起,所有国家安全关税、第232条关税和现有的第301条关税均继续有效。今天,我将签署一项命令,根据第122条,在现有关税的基础上加征10%的全球关税。此外,我们还将启动多项第301条及其他调查,以保护我国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侵害。”

这段话里,特朗普所说的232关税和301关税,都是之前已经引用过的,是继续有效。而这个122条款,则是特朗普打补丁的新加关税。

这是引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该条款授权总统通过附加费和其他特殊进口限制来解决某些根本性的国际支付问题。该条款允许总统加征普遍关税,但需要有时间限制。

2026年2月20日,美国华盛顿,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在白宫举行记者会,此前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在加征关税时越权。(Reuters)

我们可以来罗列一下特朗普手头的关税工具有哪些。

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是以国家安全名义,加征行业关税,比如钢铝关税;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虽然能加普遍关税,但没办法去针对不同国家加征数额不等的关税,并且有时间限制;第201条款,需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至美国的产品进行全球保障措施调查,但不需要经过国会,会更灵活一些;第301条款,则需要一个调查流程,还有经过国会,整个流程走完起码一年时间,随意性没有那么强。

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款,目前特朗普还没有使用过,该条款允许美国政府对歧视美国贸易的对象立即征收高达50%的关税,并可用于应对任何“不合理的收费、征税、法规或限制”。

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2025年颁布的关税政策违法并予以驳回。面对高额关税,大部份企业高层选择沉默应对。反观总部位于纽约的小型葡萄酒进口商VOS Selections的老板施瓦茨(Victor Schwartz,右)却选择与政府对薄公堂。图为施瓦茨得知裁决后饮酒庆祝。(IG@VOS Selections)

目前来说,特朗普最有可能引用338条款和201条款来给去年加征的对等关税打补丁,寻找替代方案。但起码这些替代方案的随意性、弹性、广度都没有去年引用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那么强,会给特朗普套上一层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