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博弈续写中美贸易战 北京反制更成熟结局更残酷 |点经
欧盟近期密集推出了一系列针对中国的经贸限制措施。《互联网安全法》、《工业加速器法案》,削减钢铁进口免税配额、计划对中国电动车加征最高38%的额外关税⋯⋯布鲁塞尔在短短半年内,几乎把所有对华经贸合作的敏感领域都纳入了“重点防范”清单。
5月底欧盟委员会就中欧关系展开方向性讨论,会后声明重申了对华“去风险”而非“脱钩”的基调。然而,欧盟口中的“去风险”(de-risking)是一个模糊得恰到好处的词。它在政治上显得理性克制,但在实践中却可以容纳几乎任何程度的保护主义。这里显然存在一个概念偷换。
所谓“去风险”——限制市场准入、分散供应链、强制友岸外包、加征关税壁垒——事实上,每一项措施都在事实上增加欧洲企业的成本、收缩欧洲市场的规模、削弱欧洲产业的竞争力。试图消除外部风险的同时,却在系统性地制造内部风险。欧洲国家必须认清,基础的结构性事实是:中欧产业竞争已经攻守转换。欧盟不是在对方门口施压,而是在自家市场、自家重点产业设置障碍。(更多内容见:《欧盟对华发起贸易战:10年间从“你不对”变成“我害怕” |点经》)
不可否认的是,欧洲在情急之下,这些措施更多反映了产业竞争压力和政治考量。其实大家心知肚明,中国的竞争优势其实不主要来自补贴。中国电动车、光伏、新能源设备的竞争力,核心来自完整的产业链配套、国内市场的规模效应、长期技术积累、高效率供应链体系,以及基础设施和物流成本优势。
以新能源汽车为例,从电池材料、电芯、电机到整车生产集中在国内,产业集群效应本身就能显著降低成本。如果仅仅因为产品便宜、品质达标就被认定为“不公平竞争”,实际上是在惩罚效率更高的生产者。如果中国电动车价格更低、性能更好,欧洲消费者本来可以获得更多选择。加征关税后,中国车售价上升,欧洲消费者购车成本增加,绿色转型成本也跟着提高。贸易壁垒最终由消费者买单。
把话说破,事实上,欧盟真正担心的不是补贴本身,而是中国制造业升级。过去欧洲在汽车工业、工业设备、化工、高端制造长期领先,现在中国企业在动力电池、光伏元件、电动车制造领域开始追赶甚至领先。欧盟对中国的限制,本质上是传统工业强国面对新竞争者崛起时的防御反应。
欧盟出手了,而中国的反制工具也已经基本明牌,且在2026年密集完成了一轮制度升级。三个月内三份国务院令密集推出:一是2026年3月31日公布并施行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规定》(国令第834号)。二是2026年4月7日公布并施行的《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国令第835号)。三是2026年6月1日公布7月1日实施的《对外投资的规定》(国令第837号)。
三份法规一出一进,与既有《反外国制裁法》(2025年3月实施规定)、《出口管制法》、《不可靠实体清单》构成完整制度体系——从出口管制到进口反制、从境内审查到境外投资保护、从应对国家行为到阻断长臂管辖,法律工具箱已无死角。
整套体系运行逻辑是清晰的对等原则——你不制裁我,我不反制;你制裁我,我对等反制。中国商务部2025年8月第5号令反制立陶宛UAB Urbo Bankas和AB Mano Bankas两家银行、稀土出口管制持续收紧、三部新规密集推出,都已验证了这套体系的可用性和可预期性。
但其实,中国最高明的战略不是反制,而是进一步开放。当欧洲政治家试图通过关闭本土市场来“脱钩”时,中国选择做相反的事:扩大市场准入、降低准入门槛、加速制度型开放。这个策略的底层逻辑是:你关门,我开门——你锁住的是自己的存量市场,我打开的是全球增量空间。企业会用自己的选择告诉你,哪个市场更值得投入。
既然是明牌,结局就可以推演。其一,最可能的情况是欧盟扩大反补贴/反倾销调查范围。在电动车反补贴税之后,欧盟将“去风险”的工具向化工、金属、清洁技术等更广泛的战略领域延伸,对更多中国产品加征关税。而中国的应对,对等关税反制是一张牌,但更关键的牌是加速开放——在上述领域以外的新能源、数码经济、生物技术等领域扩大对欧企的市场准入,让欧洲企业看到与中国合作比与欧盟政治家站在一起更有利可图。
如此会怎样?德国的例子是最好的说明。德国对华出口的70%以上是汽车和机械设备——这些恰恰是最容易被对等反制的品类。2025年德国对华出口已降至七年最低,如果再加关税打击,德企将面临“政治上被迫配合、商业上失去市场”的双重夹击。
与此同时,中国进一步开放的新领域对德企形成引力——与其在萎缩的欧洲存量市场守着一个被保护的空壳,不如到中国去抢占增量。最终压力倒逼回欧盟内部:德国更强烈地抵制保护主义政策,法德分歧加深。欧盟保护了什么产业,就惩罚了什么产业的对华出口。
其二,欧盟很可能对中国关键原材料实施进口管制或“友岸外包”强制要求。通过立法或行政手段,要求企业降低对中国关键原材料(稀土、锂、钴、石墨等)的采购比例,强制推进供应链“友岸外包”。30亿欧元关键原材料战略、美欧《关键矿产战略伙伴关系谅解备忘录》都是铺垫。
作为应对,中国会升级关键矿产出口管制。镝已经管制,可延伸至镨、钕、铽等更多品类。法律基础已相当厚实:《出口管制法》提供管控依据,《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国令第834号)第十四条授权对外国歧视性供应链措施启动安全调查和反制清单。
中国控制着全球约60%的稀土开采和近90%的稀土加工——这个筹码不需要动用全部,只需要在关键时刻收紧特定品种的出口审批节奏,就能制造足够的市场冲击。
如此的话,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时间战,而最终可能造成产业空心化。如果按照美欧联合开采、非洲替代矿源、回收技术,整个建设周期至少5至10年,短期内无解。中国不需要“断供”,只需要让出口审批节奏放缓、合规审查趋严,欧洲的清洁技术转型就会被迫推迟。更致命的是,越封锁原材料供应,欧洲本土的材料加工、电池制造、清洁技术整条产业链就越缺乏原料支撑,产能就越闲置,产业空心化就越严重。可见,封锁不是保护产业,而是加速产业死亡。
再一个可能就是欧盟对中国企业在欧投资加强审查和限制。依据《外国补贴条例》(FSR)和《国际采购工具》(IPI),对中国企业在欧投资并购设置更高的审查门槛,限制中国资本进入战略基础设施和关键领域。事实上,中国已经出牌了——2026年6月1日,中国国务院公布《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令第837号),7月1日起施行。这是对外投资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其中有三条直接回应了欧盟的投资审查:
第二十三条授权商务部对“投资壁垒”启动调查——如果欧盟的审查制度被认定为贸易相关投资壁垒,中国政府可以依法启动调查并据此调整对欧投资政策;第二十四条明确,若任何国家对中国投资者采取歧视性禁止或限制措施,中国可以采取相应反制;第二十五条更进一步——可以将对中国投资者采取歧视性措施的外国组织或个人列入反制清单,禁止或限制其在华投资、交易合作。
换言之,中国不仅在对等反制的法律框架上“明牌”,而且刚刚完成了一次制度升级——从部门规章升格为国务院行政法规,法律位阶更高、适用范围更明确、反制工具更精准。但最关键的牌仍然是开放——同一部法规同时强调“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济贸易规则”,鼓励投资者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国际合作竞争。当欧盟在“去风险”的口号下收紧大门时,中国在大门上贴出“欢迎光临”——对比之下,资本和技术的流向不言自明。
如此以往,最可能被卷入的是那些在中国有重大商业利益的欧洲企业——空客、西门子、巴斯夫、大众等等——它们不会选择“退出中国”(它们会选择游说本国政府软化政策。但如果游说失败、政策继续收紧,这些企业的理性选择就是将产能、研发和投资进一步向“中国+”转移——中国代表着全球最具活力的新兴科技创新力和市场增量空间,与之深度绑定远比在被保护的萎缩市场中等待更有前途。
越封锁产业投资,本土产业破产死亡就越快。欧盟的限制措施最终伤到的不是中国企业,而是欧洲自己的产业根基。
三个场景的共同指向:中国的策略不是“以牙还牙”,而是“以开放对封闭”。对等反制让欧盟算清楚升级的代价,而持续开放让欧洲企业算清楚“留守欧洲”vs“转向中国”的机会成本。当代价和机会成本同时变得足够明确,理性力量就会从内部瓦解保护主义政策。
中国最高明的战略,是以制度型开放将自身发展嵌入全球产业链——用科技创新和生产力进步为更多国家创造增长机会,让开放本身成为最大的反制力量。封锁可以阻断贸易,但阻断不了技术扩散和生产力进步,任何围堵终将沦为自缚之茧。
中美贸易战提供了正在上演的参照:七年关税战、芯片禁令、实体清单,并未延缓中国的技术自主化,反而加速了国产替代浪潮。与此同时,美国自身的产业创新活力在退化,在电动车、光伏、5G等领域的全球份额被蚕食,本土供应链重建进度远慢于预期。中欧博弈如果沿着同样的路径演进,结局可能更加残酷。
是时候清醒的认识到,欧盟的真正风险不在北京,而在布鲁塞尔——在自己选择封锁而非改革的决策中。更大的风险在于时间的不可逆性:错过的发展视窗不会等待,错过的时代不会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