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在明长城上刻名字与爱心 遭北京警方拘留并罚款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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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有网友发帖称,一对年轻情侣在北京司马台长城5号烽火楼墙体上刻下名字及爱心,并拍照留念。10月5日,北京密云警方发布通报,满某(男,26岁)、刘某某(女,21岁)二人已被警方依法给予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极目新闻》报道,10月3日下午,李女士在司马台长城5号烽火楼内碰到一男一女在墙上刻字,她当时小声提醒后,两人仍继续刻字。李女士发布影片显示,李女士曾提醒了一句“这不太好吧”后,两人仍继续刻字。该男子刻下两个人的名字还在中间画了个爱心后,该女子还拿出手机拍照留念。
公开资料显示,长城(司马台段)为明代修筑的长城段落,始建于明洪武初年(1373年),由戚继光、谭纶于万历年间整修加固,2001年被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人被北京警方拘留并罚款
北京密云警方今日(10月5日)发布通报称,10月3日,密云分局古北口派出所接古北水镇景区工作人员报警称,有游客在司马台长城景区刻字。接报后,密云警方立即开展工作,经民警实地走访、详细调查核实,于10月4日上午,将刻字人员满某(男,26岁)、刘某某(女,21岁)查获。
经查,俩人于10月3日14时进入景区游玩,16时30分许,满某在司马台长城烽火台墙体上用石子刻画俩人名字,在刘某某的提议下又刻上相应图案。目前,满某、刘某某二人已被密云警方依法给予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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