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性侵8名女子包括幼女 犯组织卖淫、诈骗贩毒等罪行已伏法

撰文: 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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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媒 《现代快报》报道,据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宣城一95后男子沈某因强奸多名未成年女性,其中含5名幼女,同时利用未成年人长期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10月30日已被执行死刑。

法院布告显示,沈某1995年11月出生,以提供人身保护、帮助化解矛盾和谈恋爱等为由,先后强奸、奸淫8名未成年女性,其中幼女5名。

沈某以提供食宿、带领吃喝玩乐、帮助解决纠纷为手段,先后笼络40余名未成年人和社会青年,利用未成年人长期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逞强斗狠;诱骗19名未成年女性及1名成年女性从事卖淫活动。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代快报)

在泾县城区未成年人群体中树立威名,逐渐形成了以沈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侵害未成年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危害泾县城区校园安全,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沈某宣城市中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对罪犯沈某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所犯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诈骗罪、贩卖毒品罪、聚众斗殴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布告。(现代快报)

沈某上诉,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案件已经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裁定核准判处沈某死刑。2025年10月30日,沈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报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