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让位给老人后遇急煞车受伤 乘客获判赔偿14万元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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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巴士时因急煞车受伤,责任如何划分?周三(12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通报了近期审结的一起城市巴士运输合同纠纷,法院认定受害人黄某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最终裁定保险公司及某巴士公司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乘客获赔14万余元人民币。

事件发生在今年6月,黄某在购票后搭乘某巴士公司的巴士。在行程中,一位老人上车,但由于没有空位,黄某主动起身让座。老人就座后,黄某注意到后排有空位,便开始手握立杆和扶手交替前进,向车辆尾部的空位走去。然而,当他准备坐下时,巴士突然紧急煞车,导致黄某从车尾摔至车前,受了伤。

法院审理指出,乘客搭乘巴士意味着与巴士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巴士公司有责任确保乘客安全运送至目的地。作为承运人,巴士公司应对运输过程中的乘客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在这起案件中,黄某在乘车过程中主动让座给老年人,属于传统美德的体现。让座后,黄某发现后排有空位,向该处移动是正常的乘客行为。而且,他在前进过程中小心抓扶,已经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并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

巴士公司的司机在超速情况下紧急煞车,提升了乘客受伤的风险,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裁定某保险公司及某巴士公司需赔偿黄某各项损失超过14万元。

某巴士公司对此判决不满,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为保障乘客的安全,承运人应加强对司机的安全驾驶培训,规范驾驶行为,以安全平稳地将旅客送达目的地。同时,乘客在乘车时应保持稳定,遵守秩序,听从指挥,共同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