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警方通报疑犯王俊凯非法集资案 网民质疑为何不隐名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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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义乌市公安局发布一条警方通报引发民众关注。其中显示疑犯姓名为“王俊凯”,与内地艺人王俊凯同名同姓,有网民质疑为何要公开疑犯姓名引起误会。对此,警方表示,疑犯王俊凯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侦查,其为个人作案,因此必须公布全名。
义乌市警方通告显示,2025年9月16日,警方对疑犯王俊凯(男,36岁,浙江省义乌市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一案立案侦查。
为查明案情、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请涉及该案的受害者、集资参与人携相关资料到义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核查登记。请案件当事人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及时报案登记,避免因逾期报案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因疑犯王俊凯姓名与内地知名男星王俊凯同名同姓,有网民质疑,警方为何会公布犯罪嫌疑人王俊凯全名,而非王某某、王某凯。
对此,11月26日,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回应陆媒表示,民警表示为疑犯王俊凯个人作案,必须公布全名,不然集资参与者不知道(他)是谁。
此前义乌公安也有在通告中公布疑犯全名的情况,例如2024年12月30日,其曾发布“关于刘晶晶涉嫌非法集资案集资参与人报案登记事项的通告”,亦为非法集资案,同样公布疑犯全名。
义乌警方在此前宫公布的非法集资案中亦公开疑犯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