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初中生遭杀埋尸 案件细节曝光:3同学为平分191元挖坑诱杀
河北邯郸市肥乡区13岁中一学生王子耀,长期遭3名同班同学霸凌,2024年3月10日被3人杀害埋尸。同年12月30日,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3名同学分别处以无期徒刑、12年有期徒刑、不予刑罚。
《央视新闻》报道,2月8日,“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公布,本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赵俊甫披露案件细节,3名同学为平分被害人191元(人民币,下同)零用钱杀人埋尸。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赵俊甫表示,年龄并非免责金牌,违法犯罪必担责。
河北13岁初中生遭霸凌杀害 3同学被刑拘1人住所离埋尸点仅百米
案件细节披露:为平分191元杀人埋尸
案件中3名被告张某、李某、马某与被害人王某,案发时的年龄均为13周岁。赵俊甫介绍,案发前几天,张某了解到被害人手机里有几百元,就向李某提议杀死被害人之后平分钱款。
在案发前,张某提前准备去蔬菜大棚挖坑,在案发当天将被害人骗到大棚后杀害。张某把被害人手机中的191元转走,分了一半给李某,并让马某砸毁被害人的手机卡。
最高人民法院:未成年犯罪情节恶劣 坚决依法惩治
2024年12月30日,河北邯郸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13周岁的被告张某无期徒刑、李某有期徒刑12年,马某由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这宗备受关注的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使修订的法律条文走向司法实践。202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在法律层面,为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明确依据。
赵俊甫表示,年龄并非免责金牌,违法犯罪必担责,在刑法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情况下,对张某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彰显对未成年人“宽容而不纵容”的司法方针。而对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马某的判决,则体现了“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蔡金芳表示,中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于这种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主观恶性深的,坚决依法惩治,彰显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