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犬只噪音粪便 广州男屋苑内投毒杀狗 一审获刑22个月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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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广州南沙区某屋苑有多只宠物狗散步后中毒死亡。警方调查发现,屋苑住户陈某文因长期受犬只噪音及粪便困扰,竟将老鼠药混入猪肉碎,投放在屋苑草坪、绿化带及小学门口等公共区域,导致多只宠物狗误食死亡。
2026年2月5日,广州南沙区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一审判囚陈某文1年10个月。

同屋苑多只宠物狗接连死亡

《封面新闻》报道,2025年9月2日,陪伴阿芝(化名)多年的史纳莎Booya在屋苑散步回家后,突然躺在地上四脚抽搐,送院途中已僵硬无反应,家人曾为牠做心肺复苏,但送到医院时Booya已死亡。

阿芝与家人怀疑Booya是中毒死亡,但多间宠物医院拒绝为牠验尸,最终她通过朋友在中山一间宠物医院保存Booya的遗体和胃内容物。事发当日中午,阿芝在屋苑的微信群组开始看到有宠物狗疑似中毒死亡的消息,“每过几个小时,就听到一只小狗死亡。我们就决定报警查清原因”。

龙女士的爱犬中毒死亡。(封面新闻)

龙女士是同屋苑的居民,9月5日晚,她带了7岁的怀孕小狗珍珠在屋苑附近散步;回家后,珍珠反常地挠房门,更不断呕吐及失禁。龙女士意识到爱犬中毒,一边开车一边联系宠物医院,惟珍珠也在送院途中死亡。暂压悲伤后,龙女士也决定报警,希望查清原因。

9月2日,居民邹女士的哥基犬Rocco在出门活动后,出现腹泻等异常症状,“我赶回家时,Rocco已经走了”。她后来关注到Rocco的活动区域和其他遇害宠物狗的活动区域重合,也选择报警。

据报道,该屋苑至少有10只宠物犬中毒死亡,牠们的活动区域基本相似。同时,屋苑内的流浪猫也显著减少。

邹女士的哥基犬Rocco。(封面新闻)

使用药物为国家禁药

案件材料显示,警方在现场调查时发现了混有氟乙酰胺类鼠药成分的猪肉碎,3只遇害宠物狗的胃内也检出相同成分。

公开信息显示,氟乙酰胺类鼠药是指氟乙酰胺及其水解产物氟乙酸钠、氟乙酸,属于剧毒化合物,曾是杀鼠药。由于其毒性大且具有二次中毒的特点,对人畜毒害较大,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售卖。

2025年10月8日,屋苑住户陈某文向警方自首,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逮捕。案卷材料显示,陈某文如实供述其罪行。

曾被投放有毒猪肉碎的草坪,旁边是儿童娱乐设施。(封面新闻)

投放危险物质罪罪成

2026年2月5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陈某文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判决书显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5年9月2日0时许,陈某文因长期受小区内宠物狗的噪音、粪便困扰,将老鼠药与猪肉碎混合后,投放在屋苑内的草坪、绿化带,意图毒死宠物狗。

检方认为,陈某文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小学门外的草坪曾被投放有毒猪肉碎。(封面新闻)

投放地点具高度危险性

庭审旁听人员表示,检方多次在庭上解释,以这一罪名对陈某文提起公诉,是因为他投放老鼠药的范围包括屋苑内部道路、小学门口对出的人行道岛台、绿化带等多个地点,投放范围大,投放地点属于人员往来密集且有幼童经常玩耍过路逗留的地点,危险性大。

判决书显示,陈某文在法庭上认罪认罚,对指控事实、 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其辩护人当庭提出 “被告犯罪动机特殊,主观恶性小,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已赔偿部分被害人”等意见,请求从轻处罚。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事实与指控一致,被害人郑某昌(阿芝的家人)、郭某立、戴某峰等人的宠物狗误食陈某文投放的猪肉碎后中毒死亡。综合本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文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囚1年10个月。陈某文当庭未表示上诉。多位被害宠物狗的主人均表示认可这一判决结果,不准备请求抗诉或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