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暗讽华为鸿蒙智行遭起诉 一审判赔150万
内地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因在网络诋毁华为鸿蒙遭起诉,2月11日,鸿蒙智行法务发布公告表示,该案已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令“我是大彬同学”删除侵权言论、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鸿蒙智行)赔偿150万元(人民币,下同)。
法院经审理认定,“我是大彬同学”发布的相关言论脱离基本客观事实,超出了正常表达自由的范围,明显带有侮辱、贬损鸿蒙智行的故意,已构成对鸿蒙智行名誉权的侵害。
2025年1月31日,“我是大彬同学”曾在微博发布一条帖文,形容一起车祸称“据我所知,(小米)SU7是被对面一辆车的被动撞到护栏,SU7车主平安,对面据说是‘遥遥领先的车’......”在内地,公众将华为戏称为“遥遥领先”,而该帖文则有影射华为鸿蒙之疑。
去年3月11日,鸿蒙智行法务通过官方微博发声,宣布正式起诉“我是大彬同学”。当时,鸿蒙智行法务表示,根据网民提供的线索,再结合自身前期收集的证据,发现该自媒体及其相关矩阵账号,长期在多个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平台涵盖新浪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主流社交和资讯平台,“我是大彬同学”的UID为6567322065,其其他账号也同步参与其中。
鸿蒙智行方面指出,该自媒体的行为并非简单的观点表达,而是肆意发布不实信息和侮辱性言论,专门造谣诋毁鸿蒙智行的品牌及相关产品。这种持续的造谣诋毁,直接导致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的社会评价大幅降低,品牌声誉受到严重损害,这也是鸿蒙智行选择起诉的核心原因。
面对起诉,“我是大彬同学”也曾作出回应。他质疑“鸿蒙智行法务”的法律主体性,以及其个人因此遭到网民攻击,称“我能否提起诉讼?”不过,除鸿蒙外,“我是大彬同学”在去年8月也被蔚来起诉,指其恶意诋毁。
《河南日报·大河报》分析认为,“我是大彬同学”的违规行为,恰好撞上了内地汽车行业网络乱象整治的“严打期”。国家网信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深入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从严整治散布虚假不实信息、恶意抹黑诋毁汽车企业及汽车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通报了部份典型案例。
“我是大彬同学”等账号,因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诋毁攻击企业产品,同样被列入典型案例。通报明确,微博账号“我是大彬同学”、抖音账号“石头搞机”、哔哩哔哩账号“赛车星冰乐”等,为博眼球、吸流量,刻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蹭炒涉企热点事件、煽动群体对立,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采取处置措施。
鸿蒙智行成立于2023年11月9日,是鸿蒙智能汽车技术生态联盟的简称,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主管,也是华为智选车业务的全新升级。从市场表现来看,2025年全年,其累计交付新车589107台,同比增长32%,其中10月单月交付68216台,创单月交付历史新高,累计交付突破100万台,创下新势力品牌最快达成百万交付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