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初中生扶妇人被索赔22万网民质疑碰瓷 家长:孩子不敢再做好事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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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莆田一起“扶人反被索赔”事件再度引爆“扶不扶”争议。两名初中女生好心扶起一名从单车摔倒的妇人,却被交警认定负次要责任,妇人随后提起民事诉讼,索赔逾22万元(人民币.下同)。事件曝光后,网民怒批“善意被惩罚”,家长更指孩子已留下严重心理阴影,“以后再也不敢做好事”。

据《中安在线》等媒体报道,事故发生于2025年3月15日下午,福建莆田城厢区一村道转弯处。女子朱雨虹骑单车时,为避让路口驶出的白色轿车,身体向右倾斜、重心不稳,自行摔倒。闭路电视画面清楚显示,摔倒过程无任何外部碰撞。

此时,两名初中女生(其中一人王子晴驾驶电动单车载另一人朱佳媛)从侧向路口驶出,目睹倒地情况后短暂犹豫,最终停车上前,将女子扶起并移开单车。

闭路电视画面清楚显示,摔倒过程无任何外部碰撞。(影片截图)
闭路电视画面清楚显示,摔倒过程无任何外部碰撞。(影片截图)
闭路电视画面清楚显示,摔倒过程无任何外部碰撞。(影片截图)
闭路电视画面清楚显示,摔倒过程无任何外部碰撞。(影片截图)
闭路电视画面清楚显示,摔倒过程无任何外部碰撞。(影片截图)
闭路电视画面清楚显示,摔倒过程无任何外部碰撞。(影片截图)

事后,朱雨虹坚称自己是被两名女生骑行的电动单车“吓到”才失控摔倒。交警调查后定性为“无接触交通事故”:朱雨虹负主要责任(未注意路况、处置不当);驾驶的王子晴负次要责任(未满16周岁违规驾驶、转弯未礼让直行车辆);乘车的朱佳媛无责。

女子据此向法院起诉索赔224,307.73元,项目包括住院12天医疗费、多次门诊及药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伤残鉴定尚未出炉)。其中一名女生母亲郑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女儿原本只是出于“学雷锋、做好事”的纯粹善意,却换来巨额索赔与追责,“孩子现在心理压力极大,已产生严重阴影,以后看到类似情况肯定不敢上前”。

女子向法院起诉索赔224,307.73元。(影片截图)

事件2月19日登上热搜,网友议论纷纷。多数人质疑次责认定逻辑,认为“老人自己摔倒,孩子扶起怎么还要背锅?”、“这是碰瓷吧,以后谁还敢扶?”;也有人指出,女生违规骑行确有过错,但与摔倒的因果关系需严格证明,“索赔22万也太离谱了,狮子大开口”;更有声音呼吁公布完整监控与责任认定书,让公众看清事实。

律师分析指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仅为证据之一,法院可独立审查事实与因果关系。若证实摔倒与女生骑行无直接因果(或因果力极小),次责认定可能不被采信;但若女生骑行速度、距离等客观因素确实造成惊吓,则可能按《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按份承担责任。案件已排定于2026年2月26日上午在莆田市灵川法庭开庭审理。

案件已排定于2026年2月26日上午在莆田市灵川法庭开庭审理。(影片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