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妇长城上刻“姐妹留念”被行拘 律师:最重可判刑5年|有片
近年来,内地持续宣导文明旅游,提升整体国民的旅游素质,但在北京八达岭长城上,仍有游客无视规定在城墙上刻字。
3月24日,八达岭长城游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目前景区已找到涉事的两名女子,并移交派出所处理。
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通报,延庆警方对刻字人员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影片显示,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中年女士在八达岭长城的城墙上刻字,身旁一名身穿彩色条纹上衣的中年女子则用手机拍摄,疑在记录同伴刻字的过程。事后,城墙上可清晰看到“张丽、蕊霞姐妹留念”字样。
《极目新闻》报道,3月24日,八达岭长城游客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称,事发于3月23日,片中两名女士刻字的情况属实,景区工作人员已找到涉事两人,并将她们移交派出所处理,后续会由公安机关负责。
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通报,3月23日下午1时许,有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北八楼至北九楼之间城砖上刻划名字等字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延庆警方对刻字人员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示,八达岭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游览时请自觉遵守相关保护规定,严禁在城砖上刻字。对于故意损毁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坚决查处。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在八达岭长城刻字属于故意毁坏名胜古迹的行为,违反《长城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行为恶劣,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面临刑事处罚。
八达岭长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二人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相应罚款,同时需承担对长城墙体造成损害的修复、清理等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