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爱大米》词曲创作者杨臣刚声明:未经授权不得翻唱或作商演
2004年,杨臣刚创作的歌曲《老鼠爱大米》引发大众关注,成为一代人心中的回忆。不过周六(28日),该一代神曲的词曲创作者杨臣刚发布版权声明称,全网各类平台、媒体及个人需立即删除、更正关于《老鼠爱大米》版权归属的错误表述。对于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该作品的侵权行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方的全部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
声明提到就歌曲《老鼠爱大米》的版权归属事宜,结合国家版权局作品登记信息(登记号:国作登字-2020-B-01000952、国作登字-2020-S-00969562)、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版权注册证书(注册号:610001591249)等官方合法凭证,作出全网正式更正与权属公示。
歌曲《老鼠爱大米》(词曲创作:杨臣刚,创作完成时间2004年1月1日)的全部著作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永久归杨臣刚先生个人专属享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侵犯。该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覆制权、发行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由杨臣刚本人与北京老鼠爱大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合法享有并全权负责相关授权、维权等事宜,此前任何与此相悖的权属信息均为不实内容。
自声明发布之日起,全网各类平台、媒体及个人需立即删除、更正关于《老鼠爱大米》版权归属的错误表述;未经杨臣刚先生及北京老鼠爱大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该作品进行翻唱、商业演出、影视配乐、网络传播、改编等任何形式的使用行为。对于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该作品的侵权行为,杨臣刚先生及北京老鼠爱大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依据国家版权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出具的权属证明,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方的全部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
据《极目新闻》报道,杨臣刚的经纪人表示,近段时间,杨臣刚先生参加综艺《有歌》并演唱了《老鼠爱大米》,从而引起了很多人的翻唱。正式发布这个声明,是为了让公众对该歌曲的版权归属能更加明晰,对于利用这首歌进行翻唱及商演等的人员,公司法务部正开展相关工作。
《老鼠爱大米》是一首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在网络上迅速走红的中文互联网歌曲,该曲曾单月彩铃下载量600万次,还获得了第五届华语音乐传媒大奖最佳网络歌曲奖、新城国语力互联网歌曲大奖等多个奖项。歌曲由王启文主唱,后被香香、郭美美、胡杨林、Twins等人翻唱,杨臣刚本人亦有演唱过此歌。这首歌的旋律简单,琅琅上口,歌词也相当白话,尤其是以“老鼠喜爱大米”来比喻对于情人的喜爱,生动活泼地表现出互联网族群的想像力,可能是其迅速走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