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博主自助餐疑吃太多被拒接待 商家致歉:报警因遭网暴骚扰
江苏常州一名女博主发帖称,因在某汉堡店自助餐吃得太多,第3次到店时遭老板拒绝接待并报警。
商家就拒绝接待女博主用餐一事致歉,但强调报警是因为对方发文后引发大量骚扰电话,而非针对其食量。
内地律师指出,商家以食量大为由拒客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消费者若在爆料中虚构事实或引导网暴,则可能侵害商家的名誉权。目前,警方已介入调解。
大胃王自助餐一次食12个汉堡 商家拒绝接待
《扬子晚报》报道,女博主介绍,她之前以79.9元(人民币,下同)团购名为“畅点畅吃单人自助餐”的自助券。其中包括5种汉堡,5种热狗,还有各种小吃、饮料,时间一小时,押金50元,吃完可退。她第一次去吃了12个汉堡,“我天生能吃,店里没厕所,我都是吃完,不是吃吐”。
她透露,第二次去用餐时,老板曾表明“你今天最多能吃6个”;她当下拒绝,但仍手下留情,实际大概吃了7、8个汉堡。她又称,老板在旁边数到底吃了几个汉堡,“作为一个自助,在那里暗戳戳盯著一个小姑娘吃多少,我觉得这本身就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女博主第3次去用餐时直接被拒,“老板就说,我不接待你这种人,你吃太多,我做我就亏本了。我就说,你做自助,要是玩不起,可以把自助链接下掉。老板就低头装作没听见。我回来在店家的群里吐槽,然后我就被踢出群了”。
她之后在社交平台上以“常州某汉堡自助因顾客吃得多,老板报警”为题发文,内容为与警察的对话音频,调解员提到“常州某汉堡报警说,你在网上发布不好言论,我们来调解一下”,女事主坚称“自己没错”。
在其他社交平台上,女博主曝光她在该店顾客群的聊天记录。其中提及,“做不起自助就别做,大老远过来说我吃得多不接待,那你可以不做自助”“你说客人吃得多你亏,那吃得少的客人,你要不退点钱给客人?”店家则回应“我也不是做慈善的。来三次了,前面我说啥了”。
女博主认为,在网上表达消费体验并无问题,自己没有做错,因此拒绝调解,“我不会删帖。帖子里写警察抓我,也是因为接到电话比较害怕”。
商家致歉否认因“吃得多”报警:不堪骚扰电话轰炸
店主介绍,该女博主曾3次到店消费,均为网上标价79.9元的汉堡自助,平均每次都要吃11个汉堡,还有小食和碳酸饮料,“一名成年男性一般两三个也能吃饱”。
对于在聊天群发表“说我不是做慈善的”等言论以及拒绝接待女博主消费用餐,店主就此致歉,但否认曾就女博主“吃太多”一事报警,并表示自己报警是因为对方在网上分享消费体验后,她收到大量骚扰电话才报警。
涉事汉堡店可供堂食的位置不多,店主介绍,推出汉堡自助是为了吸引流量,但没有因此降低食物品质,开店2年来累积了不少熟客,“但说实话,她吃3个我就只有点辛苦钱了——但前3次她来吃,我也没拦著她呀!”
律师:商家与消费者应理性维权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凯律师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本案双方均存在不当之处,责任边界清晰。
商家以顾客食量大拒绝接待,违反公平交易与诚实信用原则,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自助餐为格式合同,定价已默认包含食量差异成本,无浪费、违规情形下,商家无权单方拒服,已构成违约。商家自称引流而拒客,属于以经营风险转嫁消费者,于法无据。
而消费者有权表达消费体验,但若存在像商家所说虚构事实、掐头去尾剪辑音频、引导网暴辱骂商家的内容,则超出合理维权范畴。
依据《民法典》名誉权条款,该行为贬损商家商誉,造成社会评价降低与经营损失,构成侵权;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触及网络暴力相关规制,需承担删除帖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警方介入调解符合纠纷处置程序,双方均应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