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北上︱取消酒店订房扣全额订金属霸王条款 律师教四招维权
不少港人在五一假期北上旅游。然而,每逢旅游旺季,内地酒店的退订纠纷往往集中发生。据内地消费者反映称,有酒店设有“预订30分钟后不可取消”或“退订扣全款”等规定,又或事后取消被要求扣除60%房费作为违约金。
内地法律界人士指出,此类条款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若遇此类纠纷,可通过协商、平台介入、12315投诉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勿默认“白纸黑字就一定要认”。
天气不佳改行程 遭索六成违约金
据《澎湃新闻》报道,来自广东的孙小姐(化名)原计划五一期间前往桂林,她4月25日在网上平台订了两个房间,一间710多元(人民币,下同),一间790余元。然而考虑到五一当天桂林极大可能下雨,孙小姐决定取消行程,但没想到酒店强硬拒绝,要求扣除60%房费作为违约金。
孙小姐认为扣除60%房费非常离谱,且订单页面仅标示“30分钟后不可取消”,并未清楚列明违约金比例。事件经多次交涉并投诉至消费者投诉平台,最终酒店让步但还是扣除600元的违约金。
事实上,在消费者投诉平台和小红书上,类似的酒店预订退订投诉屡见不鲜,不少消费者反映即便提前提前3天、7天甚至14天取消订单,仍被扣除30%至60%不等的违约金。
法律人士:酒店单方面条款极具争议
针对此类乱象,多位内地律师接受访问时指出,酒店单方面设定的硬性条款在法律上极具争议。北京宜度律师事务所律师乔冬冬指出,即使消费者违约取消订单,酒店扣除违约金的比例通常以实际损失的30%为上限,另外消费者可主张退还约70%-80%的房费。
北京天斗律师事务所主任梁宏刚强调,法律上违约金若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一般会被判定为过高,法院有权调低。商家若要主张高额违约金,必须举证证明其因取消订单产生的“实际损失”。
广州:预订后不予退款属霸王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典型案例:一名消费者因买不到车票,未能及时入住酒店,在预订酒店两小时后申请退订。法院最终判定,酒店具备合理再销售条件,若执行“不可取消”条款属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最终判决酒店退还1000元(原房费1281元)。
此外,广西、贵州等地监管部门亦已出台指引,明令禁止“预付款不退”等不合理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更明确认定“无论任何情况都不予退款”属于违法条款。
法律人士教四招维权
宜度律师事务所律师乔冬冬梳理了四步清晰的维权路径:
1.先行协商: 明确告知商家该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仅同意支付合理损失。
2.平台介入: 要求平台介入,平台对商家违规行为负有监管责任。
3.官方投诉: 拨打内地政府热线12345或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4.保留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投诉均无效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此类案件诉讼金额小、法律依据明确的话,消费者胜诉概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