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涌现山寨香港品牌“日本叮叮” 被批假扮日货 驱蚊效用成疑

撰文: 吴真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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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近年涌现怀疑伪冒香港品牌“日本叮叮”的防蚊产品,近日再有内地消费者反映,其在内地电商平台购入的一款名为“日本叮叮”的蚊香液,实际产地并非日本,与日本毫无关系,涉嫌虚假宣传。

陆媒去年曾报道,部分内地山寨版“日本叮叮”的成份及效用成疑,产品宣传影片中提到的“10%驱蚊酯”也未出现在产品成分表中。

内地近年涌现怀疑伪冒香港品牌“日本叮叮”的防蚊产品。(淘宝)
内地消费者金先生在京东搜索“进口蚊香液”后,平台推荐的“日本叮叮”品牌页面。(《澎湃新闻》)
内地其中一款山寨“日本叮叮”产品包装上标注产地为广州,又称商标为著作权无其他含义。(小红书)
金先生收到的山寨版“日本叮叮”产品实物。(消费者供图)

内地消费者购山寨版“日本叮叮”

陆媒《澎湃新闻》报道,消费者金先生反映称,他近日在网上搜索“进口蚊香液”,找到一款“日本叮叮”蚊香液,售价为人民币52.9元,销量显示该产品已售出百万件。金先生认为品牌及销量均靠谱,于是下单。

然而,他收到货后发现,产品包装信息显示,该蚊香液的生产厂家为中国内地企业,包装上无任何日本制造或日本品牌授权标识,包装上有一行小字标注“日本叮叮为著作权,无其他含义”。

报道指,金先生收到的产品是由广州威葵化妆品有限公司申请商标,在国内工厂生产。据中国商标网显示,广州威葵化妆品有限公司曾多次在含蚊香、驱蚊剂的品类上申请注册“日本叮叮”商标,这些商标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或“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等,已失效”。

广州威葵化妆品有限公司所注册的品牌已入驻内地多个主流电商平台,部份平台设有官方旗舰店或自营店,在售产品涵盖蚊香液、驱蚊喷雾等。其中一款“日本叮叮驱蚊液”商品评价数超过100万条,另有多款商品销量达到数十万。

此外,该公司还在其他多个类别上申请过“日奔叮叮”“日笨叮叮”“日苯叮叮”“旧体叮叮”“RIBENDINGDING”等变形商标,其中部份已注册成功,部份仍处于初审或等待驳回复审或异议程序。

“日本叮叮”实为香港品牌 曾起诉内地公司

HKTV mall上销售的正版日本叮叮牌产品。(HKTV mall官网)
HKTV mall上销售的正版日本叮叮牌产品。(HKTV mall官网)

内地山寨版英文商标明显不同

据公开资料,由香港威发药业持有的品牌“日本叮叮”成立于2012年,产品实际产地为内地及香港,并非日本品牌。

通过对比香港正版“日本叮叮”及内地山寨版的商标可发现,香港正版“日本叮叮”的英文商标为“DING DING MOSQUITO”或“DING DING PRO-MADE”,而内地山寨版有多款英文商标,包括“RIBENDINGDING”、“RIBEDINGDING”及“RICEDLEDINGDING”等。

香港售卖的正版“日本叮叮”产品。(小红书)
香港售卖的正版“日本叮叮”产品。(小红书)

中国商标网显示,香港威发药业在内地曾申请注册多枚“日本叮叮”商标,其中一枚商标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其他状态均为: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等,已失效。

据内地天眼查网站显示,香港威发药业曾起诉广州威葵化妆品有限公司,要求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原告有一定影响的“日本叮叮”驱蚊类产品近似装潢的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国商标网显示,威发药业有限公司曾申请注册多枚“日本叮叮”商标,其中一枚商标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广州威葵化妆品有限公司也曾多次申请注册“日本叮叮”商标。(中国商标网)

山寨版“日本叮叮”成份效用成疑

此外,陆媒《新京报》去年8月报道,部分内地山寨版“日本叮叮”未标示农药登记证号等信息,产品宣传影片中提到的“10%驱蚊酯”也未出现在产品成分表中。

律师:虚假宣传严重可吊销执照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表示,“日本”属于公众普遍知晓的外国地名,该商标容易使公众对商品产地产生误认。涉事商家的行为同时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构成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赵良善还指出,若内地产品“日本叮叮”的商标最终因违反《商标法》被驳回,商家此前生产销售标注该商标的商品属于违法使用,将面临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