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学搧耳光、遭师长忽视 13岁脑瘫女孩堕楼亡遗书称对不起父母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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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内蒙古牙克石市一名13岁的女孩梁艾在家中堕楼身亡,死前留下遗书称“我无法理解同学说的话,就因为我身体不好,他们就骂我是瘸子”、“我身体不好,学习不好,同学还总骂我”,事后女孩父母调阅校内CCTV发现女儿曾被同学搧耳光、打头和打后背;此外多次校内活动时,梁艾只能呆站在一旁,甚至是站在门外;校运会仪仗队表演,班主任取消梁艾资格,还将她的仪仗队服装转借其他学生。

孩子父母将就读的牙克石市第七小学、四名同班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承保校方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2026年2月5日,该案一审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学校承担20%赔偿责任,梁艾家属承担 80%,对家属要求四名学生公开赔礼道歉的诉法院求未予支持。家属不认可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女孩凌晨跳楼亡

40岁的张伟伟士是梁艾的母亲,2025年6月5日清晨3点,她起床上厕所后想看看女儿梁艾,推开女儿的房门,她发现窗户是开著的,床上没有人。张伟伟焦急万分,喊醒丈夫一起寻找,可找遍了整个房间都没有女儿的身影,随后夫妻俩发现女儿已经堕楼。

张伟伟家住6楼,夫妻俩迅速跑下楼,张玮玮忆述,“女儿侧躺著,身体下面都是血,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血。我突然发现女儿身旁有一把刻刀,做手工用的,我就翻她手腕,手腕上有四五条划痕,当时我就推测是孩子自己跳楼了。”

内蒙古牙克石市一名13岁的女孩梁艾在家中堕楼身亡。

2025年6月17日,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显示梁艾为非正常死亡。陆媒报道指,梁艾出生于2012年,因出生时母亲难产导致脑瘫,被评定为二级残疾,为了照料梁艾,张伟伟辞掉工作,带著孩子奔波于各大医院,坚持每天为女儿做康复治疗,13年来总共花了60多万元,在辛勤的复健下,梁艾一点点变好,只是说话有些不太清楚,走路有点跛脚。因担心二胎分散对梁艾的爱,夫妻也没有再生二胎。

张伟伟称,考虑到梁艾的残疾程度不严重,她想让她就读普通学校,牙克石市第七小学也同意接收。

2020年秋季,8岁的梁艾上了小学,张伟伟说,入学之初,她专程找到班主任,反复拜托老师结合孩子的身体特点多加照料。在校就读的五年时间里,她每天早晚接送女儿往返家校,辅导作业、关注女儿的情绪。

13岁的女孩梁艾在家中堕楼身亡。

张伟伟说,事发前,没有发现女儿有情绪低落等异常,“梁艾是我唯一的孩子,如果我知道同学欺负她,或者老师有不公平对待,我一定会重视起来。”

家属在CCTV中发现校园欺凌

张伟伟说,在殡仪馆的时候,女儿的班主任和心理老师等前来慰问,心理老师说早就知道梁艾有自杀想法了,但没告诉家长,张伟伟问老师怎么知道的,老师称,“孩子给我写信了,我太忙了,忙著出差了。”

在张伟伟的要求下,学校提供了梁艾写给老师的信,信中写道:“我很自卑,很胆小,我真的好失败,我总在想是不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苦了。”另一封信中写道:“我无法理解同学说的话,就因为我身体不好,他们就骂我是瘸子,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警方在调查时,在梁艾的书桌和书包最底层发现了一封遗书和日记本:

此外,警方在调查时,在梁艾的书桌和书包最底层发现了一封遗书和日记本。遗书中写道:“对不起爸爸妈妈,我身体不好,学习不好,同学还总骂我,活著真没意思,死了也是一种解脱,答应我好好生活,不然我会伤心的。”

日记本里记载著:“我怎么这么胆小,想死但又不敢。”“这帮男生有病吧?天天骂我,天天叫我畜生。”等内容。信件、遗书和日记中的内容都围绕学校,张伟伟猜测,女儿在学校受到了欺负。

随后,张伟伟调取了事发前学校近两个月的监控。CCTV画面显示,有同学对梁艾实施过扇耳光、打头、打后背、用扫帚挑衅等行为。

此外有一次消防演练期间,全班投入应急实训,梁艾却被要求单独站在讲台边,监控画面记录下孩子局促无助的状态。

另一次耗时四天、占用六节课时筹备的节约用水主题班会,梁艾全程参与彩排,正式活动当天却被叫出活动场地,只能站在门外;班主任发来的微信记录和监控显示,校运会仪仗队,班主任以人员已经足够为由取消梁艾走队资格,还将她的仪仗队服装转借其他学生。

家长起诉校方与涉事学生

伟伟认为老师孤立、同学欺辱成为梁艾痛苦的重要诱因,“如果我在单位被领导孤立,有活动不让我参加,我也会心里不舒服,何况梁艾只是一个孩子,她怎么受得了?” ,她将学校及梁艾的几名同学起诉至法院。

张伟伟认为,班主任因为梁艾每个月有特教津贴和评职称优先待遇,却孤立梁艾,剥夺其平等参与集体活动的权利。

梁艾在给心理老师的信中明确表达了轻生想法,但学校发现问题时未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致使错过最佳干预期;老师未发现或纵容同学欺凌行为。四名学生在校期间长期欺辱梁艾,导致其心理压抑。据此,张伟伟主张学校及四名学生共同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同时要求四名学生公开赔礼道歉。

2026年2月5日,该案一审作出民事判决,法院认为,梁艾通过书信方式向第七小学表露轻生倾向,学校虽书信回应和谈心谈话疏导,但未将此情况告知家长,违反了相关规定,导致家长未及时介入,第七小学存在一定过错,应依法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梁艾是未成年人,家长作为监护人对其日常生活、学习、精神状态等方面应尽到监护义务,但家长未能给予充分关注并察觉梁艾心理异常,有失监护之责,对于梁艾在家中自杀身亡的结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证据不能证明四名同学对梁艾实施了校园欺凌行为,无法认定与梁艾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一审判定,第七小学承担20%的赔偿责任,梁艾家属承担 80%,对张伟伟要求四名学生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张伟伟不认可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她批评,“一审判决说,孩子的妈妈要承担80%的责任。可是,当孩子在学校被老师区别对待时,谁告诉妈妈了?当孩子被同学欺负时,谁告诉妈妈了?当孩子写了‘想死’的求助信时,谁告诉妈妈了?”

目前,二审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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