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兄妹遭胡蜂蜇死案开审 被告否认所养蜂蜇童 家属求顶格量刑

撰文: 卢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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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云南楚雄牟定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7岁哥哥2岁妹妹遭胡蜂蜇伤致死案”。据陆媒《封面新闻》从家属方代理律师处获悉,庭审从上午8时30分持续至下午6时,历时近10小时。

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当庭全面翻供,否认两幼童被其所养胡蜂蜇伤,作完全无罪辩护。公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建议量刑3至5年。死者家属陆先生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代理律师将在三日内提交补充意见。

两孩童被蜇伤地点。(死者家属社媒账号截图)
两孩童被蜇伤地点。(潇湘晨报)

兄妹被蜇逾千处 急性多器官衰竭亡

此前报道,2025年6月28日,陆先生7岁儿子恺恺、2岁女儿妍妍随外婆到山上干活,在林地旁玩耍时被墨胸胡蜂蜇咬,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医鉴定显示,哥哥全身被蜇300余处,妹妹达700余处,两人系被胡蜂蜇咬致急性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李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26年7月24日被提起公诉。

死者生前照。(澎湃新闻)

被告当庭翻供 称不能确定是自家蜂所蜇

据《封面新闻》引述死者父亲陆先生介绍,李某某此前在侦查阶段的口供曾承认“孩子是被自己养的蜂蜇的”,但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当庭全面推翻此前供述,称“不能确定一定是他养的蜂蜇的,也有可能是外面飞来的野蜂”。

陆先生引述被告称“他对检方提供的全部证据都不认可,认为自己完全无罪、一点错都没有”。

死者亲属,右一为死者父亲陆先生。(潇湘晨报)

公诉建议三至五年 家属要求顶格量刑

公诉机关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并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至5年。陆先生表示,这一量刑建议未达预期,家属方主张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被告人责任,并希望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7年顶格量刑。

“他从头到尾不认罪、不认错、不道歉。”陆先生说,庭审中孩子母亲情绪与他一样气愤,“完全不能接受”。庭审结束后,臧梵清律师透露,家属方将在三日内向法院提交新的补充代理意见,如一审判决结果未达预期,将申请检察院抗诉。

当地养殖蜜蜂所使用的蜂箱。(死者家属社媒账号截图)
当地养殖蜜蜂所使用的蜂箱。(死者家属社媒账号截图)

胡蜂养殖监管缺失 云南多地已禁养高危品种

案件之外,胡蜂养殖的安全隐患及监管问题亦引发关注。据新京报,胡蜂并未被列入《国家蜂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4版)》,农业农村部门难以介入,林业部门亦明确表示无需办理相关许可,监管主体长期缺失。

墨胸胡蜂。(Wikimedia Commons)

自今年起,云南多地相关部门发布通告,明确禁止养殖高危品种胡蜂,要求养殖者向村委会登记报备,并规定养殖场地须远离集镇街区、自然村、学校、医疗机构等区域,逾期未整改将予以强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