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继母介绍12岁女童进黑工厂 右臂遭机器绞残工厂仅赔1万元
《澎湃新闻》报道,河北邯郸曲周县一名12岁女童小雅(化名),因厌学未升读初中。2025年,她在继母的介绍下来到一家无证橡皮泥黑作坊务工,刚入职半个月便被机器绞伤,经鉴定构成6级伤残,涉事工坊仅赔偿1万元(人民币,下同)医药费便拒绝支付后续治疗费用。
小雅父亲提起民事诉讼后,曲周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作坊经营者承担70%赔偿责任,扣除已支付的医药费,尚应支付62070.4元,小雅监护人承担30%责任,该判决现已生效。
据报道,2025年6月,时年12岁的小雅小学毕业,因为厌学没有继续念初中。小雅称自己学习学不进去,就想工作。薛女士则介绍,因为她不给孩子追星买票的钱,小雅就想自己挣。
同年11月,因为继母薛女士所在的橡皮泥加工厂缺人,薛女士将小雅介绍进工厂务工。该工厂设于一处民房内,且无营业执照,还雇佣了多名未成年女工。
小雅每天工作8.5小时,前期日薪30元,7天后日薪50元,夜班100元。入职第13天,小雅在向搅拌机填料时,右臂被卷入机器,造成右上臂肱骨开放性骨折、多处血管断裂等共计20项损伤。事发前,小雅上班第3天就曾因设备操作手指被砸伤。
事故发生后,作坊老板高某仅支付1万元医疗费,随后转移厂址。曲周县人社局2026年7月作出处罚,对高某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罚款1万元。由于高某支付1万元医疗费后不愿意再支付治疗费用,小雅父亲提起了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作坊经营者雇佣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从事高危作业,未落实安全培训与防护措施,存在重大过错,承担七成损失,扣除已支付的医药费10000元,尚应支付62070.4元;小雅继母明知孩子仅12周岁,仍主动介绍其进厂务工,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自担三成损失。
薛女士表示,出事了才意识到不妥,她承认自己有责任,“我宁愿胳膊(伤在)我身上,不在她身上,我后悔死了。”小雅继母称,涉事黑作坊搬迁后仍在招工生产,但暂未提供相关证据,目前已就童工相关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