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旬母被迫蜷缩楼道近1年 大女吞退休金辩称母半夜叫嫌臭

撰文: 吴真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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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一名90岁母亲,被大女儿史女士拦在家门外,在楼道电梯间生活近1年。老人在夜里频繁怪叫,还在楼道排便,异味刺鼻,邻居长期深受困扰。据法律人士解析,目前史女士的做法尚不构成遗弃罪,但存在照护失格的情况。该事引发网民热议,大部分人表示愤怒,“怎有如此女儿”“还有人性吗”“再怎么样都不应该这样对待老人”,也有人建议应该尽早把老人送去养老院。

上海一名90岁母亲,被大女儿史女士拦在家门外,在楼道电梯间生活近1年。(看看新闻)
上海一名90岁母亲,被大女儿史女士拦在家门外,在楼道电梯间生活近1年。(看看新闻)

九旬老妇轮椅蜷缩近1年 房产纠纷酿人伦死局

综合陆媒《看看新闻》等报道,邻居称,老人在楼道只有一把轮椅,没有床,吃喝拉撒全在公共区域。邻居质问老人的大女儿史女士,“她是你老娘,这么冷的天,怎么可以让她睡在走道?”史女士回应称:“谁让她叫呢?她身上有臭味。”

邻居质问老人的史女士,“她是你老娘,这么冷的天,怎么可以让她睡在走道?”(看看新闻)
邻居质问老人的史女士,“她是你老娘,这么冷的天,怎么可以让她睡在走道?”(看看新闻)
邻居质问老人的史女士,“她是你老娘,这么冷的天,怎么可以让她睡在走道?”(看看新闻)
史女士回应称:“谁让她叫呢?她身上有臭味。”(看看新闻)

据邻居透露,史女士依靠母亲每月约4900元人民币的退休金生活,背后还牵扯房产贷款纠纷。居委多次做思想工作,但因为没有执法权,调解一直没有实质进展。

据悉,今年1月起,老人就生活在楼道内,睡觉就蜷缩在一张轮椅上,盖一床薄被。居民吴女士表示,白天老人会去居委活动室休息,虽然史女士会为母亲送吃食,但食物也是爆米花、米糊等果腹食品,大家非常担心老人的身体情况。尽管多次规劝史女士善待母亲,但对方却置若罔闻。属地一方面做好楼道清洁工作,并派安保人员定期巡查,确保老人安全。

上海一名90岁母亲,被大女儿史女士拦在家门外,在楼道电梯间生活近1年。(看看新闻)
上海一名90岁母亲,被大女儿史女士拦在家门外,在楼道电梯间生活近1年。(看看新闻)

属地居民区书记表示,据他们了解,史女士母亲育有3位女儿,史女士为大女儿,此前老人一直居住于上海奉贤,此后老人的房产被二女儿、三女儿变卖。今年1月,史女士找到母亲带回身边居住。

老人的二女儿和三女儿表示,变卖房产是经过母亲同意的,否则无法交易。居委也就此事与老人进行过核实,但老人表述模糊,没有正面回答。

属地曾联合社区民警,联系老人的其他两位女儿,双方均表示愿意照护母亲,但一说到当面协商,两姐妹都表示不愿来小区与大姐当面接触。

上海一名90岁母亲,被大女儿史女士拦在家门外,在楼道电梯间生活近1年。(看看新闻)

大女儿患精神障碍? 法律人士:尚不构成遗弃罪

对于史女士能否继续照料母亲,邻居质疑纷纷。邻居称,去年,因堆物问题史女士曾与其母亲发生争执。当时经司法鉴定,大女儿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指的是行为人因年龄、精神状况或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在实施危害行为时,虽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人有所减弱的一种中间状态。

上海一名90岁母亲,被大女儿史女士拦在家门外,在楼道电梯间生活近1年。(看看新闻)

随后,经社区民警查询后了解到,史女士的这份“刑事鉴定”确有其事,上面写的是,患有未特定的精神障碍,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不过,史女士和老人均非社区在册精神病患者,实际精神情况不明。

法律界人士解析,目前大女儿的做法尚不构成遗弃罪但却存在照护失格情况。因此,应尽快对老人进行具备法律效力的精神鉴定。如果结果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则需要指定监护人让老人安享晚年。

上海一名90岁母亲,被大女儿史女士拦在家门外,在楼道电梯间生活近1年。(看看新闻)

亲属、居委会被批不尽责

事件引发网民热议。不少人指责史女士领取老人的退休金却不尽赡养义务,“这还不构成遗弃罪?”“花著母亲的退休金,还虐待她,真不是个人!”“还有人性吗”“怎么忍心这样对待老娘”。也有人认为社区失职,“当地的基层部门呢坐视不管,居委会呢辖区片警呢等等,都一年了没人知道?”“社区网格员没有责任吗?”

多名网民提出将老人送去养老院的建议,“老人在养老院也比在这楼道强,至少有床有被子”“社区把老人送养老院,多简单的事儿,根本不用让大女儿同意。”“用退休金住养老院就好了。”

事件引发网民热议。(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