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遇“消失7年”欠债前同事 她当场堵人讨回借款 网:给他闹大
有一名女网友近日于知名论坛Dcard分享了一段亲身经历,引发网友热烈讨论。该网友表示,自己在2019年大学四年级在一家大卖场实习期间,曾因同事以母亲生病为借口向她借款2万元(台币,下同),事后却遭对方消失联络,令她懊恼不已。
根据该名女子的描述,当时她每月实习薪资仅2万2千元,这笔钱等于她整整一个月的收入。然而,在对方离职后,她才得知此人以相同理由向多位同事借款。多年来,她始终对此事耿耿于怀,但碍于羞于启齿,未曾向他人提及。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近日,她在逛卖场时意外遇见了这名曾经骗走她钱的前同事,并与对方正面交锋。她鼓起勇气上前询问对方是否认识自己,并直言要求对方归还欠款。对方一开始试图推托,声称自己有困难,并承诺晚上再还钱。然而,该女子不愿再受欺骗,坚持要求对方当场还钱,甚至威胁报警处理。
在她的坚持下,该名男子最终前往提款机取款,将欠款归还。期间,男子的母亲还质问该女子是否有借款证据。幸好该女子早有准备,立刻出示了当年的LINE对话记录,证明自己并非无端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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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经历被她分享到互联网上后,引起广大网友的共鸣与赞赏。不少人留言表示:
“妳好勇敢!这次讨回来真的太厉害了!”
“给他闹大就对了,别再让这种人有机会继续害人!”
“妳是正义的化身,希望其他受害者也能像妳一样讨回公道。”
也有网友分享了自身类似的经历,呼吁大家在面对金钱借贷时务必谨慎。有人留言提醒:
“帮付医疗费我都会亲自过去帮对方付,不会直接给现金”
“我觉得报警更有效果”等
此外,有律师指出,若遇到借款不还的情况,可以透过法律途径解决。台湾恩典法律事务所创办人苏家宏律师建议,应保存好相关借款证据,例如通讯记录或借据,并透过寄发存证信函等方式正式追讨欠款。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还可以依法请求年利率5%的迟延利息,将债权转化为“另类定存”,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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