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规管|只准车主驾驶 议员忧供应不足 影响乘客体验
规管网约车的《2025年道路交通(修订)(网约车服务)条例草案》今日(9月4日)出炉,列明网约车只可由车主本人驾驶以提供网约车服务。有立法会议员担心,此举会导致网约车服务供应不足,影响乘客体验。
在对车辆规管方面,政府建议要求网约车在每次申请车辆许可证或申请续期时车龄须低于12年。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陈绍雄认为,的士车队首次加入的车龄上限是3年,远低于网约车,可能造成不公平竞争,亦可能更难吸引人驾驶的士。委员会委员陈恒镔则相信,政府采取“中间落墨”的做法,相信可吸引更多人申请成为网约车司机,而12年车龄车辆已处于淘汰的中后段,即使再放宽车龄限制也“帮唔到几多”。
网约车首次申请车龄放宽至12年 陈绍雄促避免的士感不公
政府建议就网约车车龄设上限,让乘客享有较舒适的乘车体验。7月公布的网约车规管框架提出,网约车辆首次申请时车龄不可超过7年,其后可逐年续牌至第5年,即可作网约车营运的私家车车龄最长不超过12年。
今日向立法会提交的网约车规管法例草案,则要求网约车车辆在每次申请车辆许可证(或申请续期)时的车龄须低于12年。换言之,网约车首次申请牌照的条件放宽了,但车龄最长同样不超过12年。
陈绍雄担心,网约车车龄限制与的士不同,可能造成不公平竞争的现象。他指出,加入的士车队的车龄上限是3年,网约车则是12年,可能更难吸引人驾驶的士。他呼吁政府要避免这种情况出现,要交代如何处理相关问题。
持网约牌转租属违法 陈绍雄促交代如何处理屡犯者
条例草案列明网约车只能车主驾驶,陈绍雄认为此举旨在避免转租法,但他担心会造成供应不足。他指出,虽然网约车是辅助性质的公共交通工具,但若数量不足,可能影响乘客体验,他建议考虑放宽到两个人用一部车,相信法案委员会可以讨论。他又称,是否放宽持网约车牌照的车辆予他人驾驶,可直接影响到附属法例的修订,即最终发出多少个网约车牌照。
此外,政府建议以个人名义登记的私家车才可申请车辆许可证,只可由该私家车的登记车主驾驶该辆私家车提供网约车载客服务。如任何人驾驶或容受或允许他人驾驶属违法,最高可罚10000元。陈绍雄指出,条例草案没有写明如有人屡次违反如何处罚,但他相信平台会作出研判,如果车主不断违反条例,平台或禁止其继续加盟。
陈恒镔:网约车应能24小时运作 或可增加“助手牌”
陈恒镔认为,政府要先考虑网约车定位,譬如是不是走普及路线,再决定调整后几多人有资格申请牌照。对于车辆限制在12年或以下,他表示已经足够,因为12年车龄的车辆已经处于淘汰的中后段,再放宽车龄都帮不了太多。
至于规定只有车主可以驾驶网约车,陈恒镔指,明白此举是防止车辆出租,惟24小时运作的网约车亦是珍贵资源,坊间有意见可否增加“助手牌”,他觉得有讨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