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侣登记|管浩鸣倡改为“契约伴侣” 冀以行政措施尽快补位
撰文: 谭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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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9月时以71票反对,14票赞成,否决《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草案内容涵盖同性伴侣关系登记办事处的设立、同性伴侣关系的登记条件、申请和撤销登记的方式。
当日投下反对票的选委界立法会议员、圣公会教省前秘书长管浩鸣指宗教团体现时“松口一点”,不提“婚姻”两字都可接受,建议设立“契约伴侣”登记制度,涵盖所有具互托关系的伴侣,举例“你的伴侣可能是马姐也行”。他又认为坚持设立“同性伴侣”法律框架会令社会陷于“胶着”,希望政府尽快以行政措施“尽力补位”。
管浩鸣建议改设立“契约伴侣”登记制度,涵盖所有所有具互托关系的伴侣。(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特区政府在今年7月提出《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立法框架,内容涵盖同性伴侣关系登记办事处的设立、同性伴侣关系的登记条件等。(资料图片)
特区政府在今年7月提出《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立法框架,内容涵盖同性伴侣关系登记办事处的设立、同性伴侣关系的登记条件、申请和撤销登记的方式,以及与登记机制相关的罪行及罚则。行政长官李家超于立法会否决草案后表示,会继续研究按照法庭要求保障同性伴侣权利,举例医疗及遗产处理等可否透过行政措施落实。
管浩鸣:没“婚姻”两字 宗教团体都可接受
管浩鸣在草案二读时原本计划投弃权票,后改为反对票。他接受报章专访时指,现时社会社会气氛陆续改善,过往立场较硬的宗教团体现时亦“松口一点”,又认为支持或反对同性伴侣关系的双方总要有些妥协,取得“中庸之道”。
你只要不要有‘婚姻’两个字,当作是一个伙伴,他们都可以接受。我估计较之前有改善,以前‘一提就哔’。
2024年,10对新人透过《PRIDE TO WEB》,在逸东酒店举行婚礼,成为同性伴侣。(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建议改设“契约伴侣”登记制度
管浩鸣提议政府以“契约伴侣”代替“同性伴侣”字眼订立登记机制,容许登记者安排医疗指示、身后事等权利,并涵盖所有具互托关系的伴侣。他又认为如果坚持设立“同性伴侣”的法律框架,社会只会继续陷于“胶着”状态,期望当局尽快透过行政措施“尽力补位”。
不一定是同性,你的伴侣可能是马姐也行,总之有两个人愿意一起生活,互相托付即可。
至于是否容许登记者领养儿童,他指应交收相关机构视乎领养人是否适合决定。管浩鸣又表示不相信性取向可“拗直”或“拗弯”,又指“就算台湾同性恋合法化,也不会见到很多人变做同性恋”。
9月10日,立法会以大比数否决《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