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警会|立法会议员李镇强获委任为副主席 简慧敏任委员
撰文: 文维广
出版:更新:
特区政府今日(2月27日)委任自由党立法会议员李镇强为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副主席,另一立法会议员简慧敏为监警会成员,任期由3月1日开始。李镇强与简慧敏均为选委界议员。
自由党选委界立法会议员李镇强。(黄浩谦摄)
选委界立法会议员简慧敏。(直播截图)
邓炳强:全力支持监警会发挥法定职能
上述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监警会条例》)(第604章)第5条作出。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政府会继续全力支持监警会积极发挥其独立的法定监察职能,维护香港公平公正、对公众问责的投诉警察制度。
邓炳强又向已卸任的监管会副主席邵家辉和委员陈泽铭致以衷心谢意,称赞他们在任内积极参与监警会的工作及提供具建设性的意见,协助监警会发挥其独立的监察职能,确保市民的投诉获公平公正处理。
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黄浩谦摄)
监警会根据《监警会条例》成立,负责监察和覆检投诉警队成员个案的调查工作。《监警会条例》对监警会的职能和权力,以及两层投诉警察制度赋予法定基础。警方亦必须根据条例履行其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提出的要求。监警会现时有一名主席、两名副主席及13名非官方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