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香港不“泛国安化”或“绝对安全” 不应动辄冠国安名义

撰文: 洪戬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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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司局长轮流接受传媒访问谈国家安全。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今天(12日)刊出的报章访问中表示,香港不把国家安全“泛安全化”,亦不追求所谓“绝对安全”。他解释,香港不应为了安全而轻易牺牲其他重要价值,也不应动辄将所有事情都冠上国家安全的名义,强调这并非香港的态度及原则。

他亦指,香港追求“开放型安全”,以回应香港作为国际社会的实际需求。当中有两个重点,其一是坚持保障基本人权自由,按照国际标准维护基本法所保障的人权自由,从而在安全和自由之间取得平衡;其二是坚持法治原则,例如在处理国安案件时,必须保障独立的司法审判权。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林定国接受大公文汇等传媒访问时表示,香港不把国家安全“泛安全化”,亦不追求所谓“绝对安全”。他解释,香港不应为了安全而轻易牺牲其他重要价值,也不应动辄将所有事情都冠上国家安全的名义,强调这并非香港的态度及原则。

他亦指,香港追求“开放型安全”,以回应香港作为国际社会的实际需求。当中有两个重点,其一是坚持保障基本人权自由,按照国际标准维护基本法所保障的人权自由,从而在安全和自由之间取得平衡;其二是坚持法治原则,例如在处理国安案件时,必须保障独立的司法审判权。

他强调,维护国安要有客观态度,不应因别人的影响而决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做的事,不论别人主观上是赞赏还是批评,也要坚持去做;不该做的事,无论别人是称赞还是责难,都不应该做。

政府将续完善相关法律工具 律政司“经常用国安法”非事实

他坦言,国家安全涵盖多个范畴,部分未必如飞机大炮般显而易见,例如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随着科技进步,这些范畴的应用较以往更为广泛,来源亦更难追查。因此,政府和市民必须提高警觉;政府亦会持续完善相关法律工具,确保有足够的法律手段应对各类挑战。例如,政府已制定《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以加强对关键电脑系统的防护。

他又强调,任何对香港国安法及国安问题的评论,都必须建基于客观事实。他引用白皮书数据指出,在香港所有刑事检控案件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比例不超过0.5%,因此所谓律政司“经常用国安法”的说法与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