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关注社创基金评审提供预填分表 秘书处:不再准备

撰文: 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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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昨日(4月29日)发布第八十六号审计报告,审查“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的运作情况,当中包括社创基金委聘协创机构的评审程序。审计署检视了第三批协创机构的14名委员的文件评审记录,发现小组秘书处向委员提供已预先撰写初步评分的计分纸,并在没有收到10名委员回复、亦无进一步确认的情况下,直接采纳初步评分。

社创基金专责小组秘书处今日(4月30日)回复称,在未来的委聘工作中,将不会为建议书准备预填分表。

小组秘书处表示,在2022年招募第三批协创机构过程中,总共收到17份申请,形容申请人数不少、建议书内容相当丰富、推行方案十分多元化,故秘书处先审查17份建议书,并初步多角度地分析(例如申请机构的经验和社区网络、招揽/吸引创新项目的渠道、申请期及资助期能为创新项目提供的支援、服务费用等),以供评审委员会参考。

小组秘书处续指,预填分表有5大范畴共15个评核准则,包括愿景及目标、能力、服务设计、计划推行及成本效益,旨在为“协创机构评审委员会”的讨论提供基础。在实际评审时,评审委员除了参考预填分表,亦会同时考虑建议书的多样性、方案是否与基金未来方向一致,及协创机构的合适数量等因素,形容委员会根据评审最终在十多份申请中委聘了4间机构作第三批协创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