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李家超指追责按事实及错失严重度 绝对会考虑围标刑事化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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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灾发生超过半年,就大埔宏福苑火灾成立的独立委员会将于下周一(22日)至下周四(25日)进行第五轮共三场听证会。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19日)称,独立委员会工作进度理想,他对委员会充满信心,独立委员会报告必定是政府的重要参考,并基于事实和整体考虑,决定最终改革方案。

追究责任方面,李家超认为过程及方法一定要公平公正,并非只基于个人喜好或偏见,而是按事实证据、错失的严重程度,以及考虑相称性以决定惩处。

针对围标行为,李家超指相关不法分子也是“既得利益者”一部份,对于大律师公会及竞争事务委员会建议修例把围标行为刑事李家超指:“我绝对会考虑,而在追究责任时,刑事责任也是第一项会追究的。”

2026年6月15日行政长官李家超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资料图片/林彦迅摄)

李家超在接受电子传媒围访时提到宏福苑大火事宜,大火后,李家超去年十二月成立独立委员会,目标是于落实运作起9个月内完成工作。李家超在无线新闻访问指,对委员会有信心,强调待他们提交报告后,必定按事实证据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竞委会主席翟绍唐早前建议将针对围标部份的《竞争条例》刑事化,李家超回应指会积极考虑亦认同方向是正确,而除了法律方面,他相信有新法律处理围标或违规问题,还会做系统性改革:“独立委员会的建议,是我考虑系统改革的主要部份。”

大埔宏福苑火灾发生超过半年,就大埔宏福苑火灾成立的独立委员会将于下周一(22日)至下周四(25日)进行第五轮共三场听证会。图为2026年4月1日,独立委员会主席陆启康、成员陈健波、欧阳伯权离开会场。(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李家超批评围标行为是“既得利益者”一部份 必须打击

在《星岛日报》访问中,李家超批评涉及围标行为的不法分子是“既得利益者”一部份,形同“将他们(不法分子)的利益,建立在市民的金钱、危险之上”,必须打击。对于围标刑事化,李家超表示持正面态度,指刑事化是把权力及惩罚力度加大,保障市民利益,“我绝对会考虑,而在追究责任时,刑事责任也是第一项会追究的。”

大埔宏福苑火灾发生超过半年,八幢大厦的居民早前曾上楼执拾。(资料图片/黄学润摄)

宏福苑大火追责不能基于个人喜好 李家超:重中之重是追究刑事责任

追究宏福苑大火责任方面,李家超在香港电台访问认为过程及方法一定要公平公正,并非只基于个人喜好或偏见,而是按事实证据、错失的严重程度,以及考虑相称性以决定惩处,而追究责任的重中之重是追究刑事责任。

竞争事务委员会今年3月25日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向6间业务实体及12名人士展开法律程序。
竞争事务委员会3月25日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涉及一个楼宇维修工程围标集团,涉及的11个屋苑包括去年11月26日发生五级大火的大埔宏福苑。图为宏福苑大火前的原貌(资料图片/廖雁雄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