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梁美芬促10年内交成绩 本月审议专法须防安全带事件重演
国家“十五五”规划明确要求香港加快北部都会区发展,特区政府今年提出订立北都专属法例,为北都发展程序拆墙松绑。立法会《北部都会区发展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梁美芬接受《香港01》专访时表示,上海用10年时间已把浦东发展得很好,北都发展需要10年内见到成绩。她又建议香港在制订“五年规划”时,针对北都发展定出阶段性目标,倘中期检讨未能达标,便要进一步拆墙松绑。
法案委员会上月底已完成对条例主体条文的讨论,将于本月21日展开逐条审议。对于有意见担心政府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订立附属法例,会导致立法过程缺乏监管,梁美芬强调,立法过程受公众监督,“唔会有一样嘢叫做过得海就系神仙”。
北都专属法例涉六大范畴 涵简化城规程序等
政府早前提出《北部都会区发展条例草案》,建议订立专属法例,以主体法例加附属法例方式, 授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按需要就六大范畴订立附例,包括“简化城规程序”、“加快支付收地补偿”、“创新建筑技术 ”、“灵活实施噪音管制 ”、“便利跨境流动 ”,以及“成立园区公司 ”等六大范畴订立附例。
改革要法律先行 专属法例可缩短部门审批程序
立法会上月首读《北部都会区发展条例草案》,相关的法案委员会现正进行审议。谈到北都专属法例的重要性,委员会主席梁美芬指出,北都为香港带来庞大机遇,需要提速提效发展,而香港作为一个法治社会,要进行改革,便需要做到法律先行。她对比道,内地发展经济特区时,亦是先从法例上拆墙松绑。
梁美芬认为,订立北都专属法例,可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依据,酌情缩短部门审批程序,处理现时北都面对各种的困难,包括基建及人流等。
梁美芬:浦东发展10年已不错 北都10年内要见成绩
问及预计订立专属法例后,北都发展可以加快多少。梁美芬认为难以简单衡量,因为法例的作用为列明规则,做好教育和推广作用。不过她指,早年曾到访上海浦东,当时浦东的情况与现时的北都差不多,但在10年后已经发展得很不错。她认为,10年内北都一定要见到成绩,例如有独角兽或国际组织进驻。
梁美芬强调自己对北都发展充满信心,因为北都位处香港这座国际金融中心,以及深圳这个国际创科龙头城市中间,就像浦东当初依靠实力雄厚的浦西发展一样。她表示:“唔可以求其畀一个新区你就发展到,你一定要痴住一个好潜力、好有实力。”
她又建议,香港在制定“五年规划”时,需要就北都发展定出整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倘中期检讨未能达标,便需要进一步拆墙松绑。
专属法例适用于全港? 梁美芬:言之尚早
北都专属法例实施后,特定范畴将采用一套与本港其他地区不同的法规。梁美芬并不认为,北都将因而成为“特区中的特区”,但她指出,北都作为一个新发展区,需要有更大发展空间。
她分析,现时香港有很多地方已发展得非常成熟,难以进一步拆墙松绑,“起条路可能侧边都好多居民反对,你点可能话喺噪音上可以拆墙松绑,有一个特例?”北都专属法例则简化对建筑噪音的规管,将建筑噪音许可证有效期由6个月延长至1年,允许在符合既定噪音标准下灵活调配机动设备,冀能提升建设效率。
至于日后专属法例能否拓展至全港,梁美芬认为现阶段谈论言之尚早,需要视乎情况而定,毕竟有关改动牵涉很多在香港各区居住、做生意的人,拓展专属法例适用范围与否,需留待成功实践后,再作衡量。她又举例指,国家正是以试点形式推动新法例,“先有个试点,成功咗,佢咪先再开啰,再改革更大嘅法例”。
“先订立、后审议”不代表“过得海就系神仙”
有意见担心专属法例赋权政府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订立附属法例,会使法例欠监管。梁美芬坦言,北都发展属新事物,社会欠信心属正常,但重申即使是订立附属法例,政府仍有足够时间听取议员意见。附例订立过程亦受公众监督。
她提到,疫情时政府曾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赋权医卫局局长宣告免针纸失效,后来遭到司法覆核,反映整个法制成熟,“唔会有一样嘢叫做过得海就系神仙”。她又指,立法会需要小心审议附属法例,不能掉以轻心,大家都不会想再发生“安全带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