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政府强烈谴责外部势力误导抹黑 被告非因政治观点受审
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罪成,政府今日发声明,指多个美西方国家、反华媒体等,藉法庭支联会案定罪裁决,针对香港特区作出毫无事实根据的诋毁抹黑,予以强烈谴责。政府强调,法庭颁下的裁决指出,被告并非因其政治观点或信念受审,并指被告试图透过挑起敌意和分化,使他人对中国共产党失去信任。
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黄伟民摄)
法庭裁决:被告对中国共产党怀敌意 超越合法表达自由范围
政府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制秩序的核心和基础,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会容许公民颠覆宪法所确立的宪制秩序和国家根本制度。
政府强调,法庭颁下的裁决清楚指出,被告并非因其政治观点或信念受审,法庭只会考虑与本案相关的法律和证据,以决定控方能否把控罪证明至毫无合理疑点。法庭亦指出,案中被告一直以来都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央政府怀有敌意,在《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被告拒绝临崖勒马,一意孤行地将其抗争立场坚守到底;即使被告知道他们的言行可能已经超越合法表达自由的范围,也毫不理会。
政府:被告试图透过挑起敌意和分化 使他人对中国共产党失去信任
政府续指,法庭早前已阐明行使权利和自由的界限。上诉法庭在另外一宗案件的判决中指出,批评政府、司法行政包括法院判决,或参与辩论或提出对政府政策或决定的异议,无论多么强烈、有力或尖锐,本身都不构成煽动意图。问题在于有关人士是否有心煽动仇恨,或意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政府指,就本案而言,被告试图透过挑起敌意和分化,使他人对中国共产党失去信任,从而达到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的目的,其阴谋昭然若揭,必须依法惩治。
政府表示,法庭就本案颁下的裁决理由铿锵有力、有理有节,当中已巨细无遗地说明法庭对相关法律原则和证据的分析,以及裁定被告有罪的理由。
支联会案在西九龙法院裁决,有大批警员在法院外戒备。(陈晓欣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