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辉聘创立机构高层任议员顾问 花逾150万公帑惹违反指引嫌疑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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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校园醉酒驾驶不顾而去被起诉的黄锦辉,辞去立法会议员后,总结议办开支。有传媒发现,黄锦辉在任内先后聘请由自己创立的“香港广州创新及科技协会”会长陈德明、副会长伍学龄出任顾问,共花逾150万元。根据指引,议员不应聘用其政党或其政党存有财务利益或控制权的任何公司/机构为顾问。指导原则列明若无法避免或已出现利益冲突,议员在申请发还款项时应申报利益。

《香港01》翻查相关申报,亦见陈德明、伍学龄二人获黄锦辉聘请。其中有表格申报款项支付同时受聘于其附属机构(如雇主、政党及界别团体)的职员。黄锦辉回复传媒查询时表示,陈德明的职务为地区及政治联络,伍学龄为教育范畴。协会为义务工作,以非牟利方式运作。

黄锦辉。(林霭怡摄)

黄锦辉聘属下协会会长陈德明、副会长伍学龄 担任顾问

黄锦辉2022年底透过补选晋身第七届立法会。网媒《集志社》翻查黄锦辉议员开支申报纪录后,今日(8日)报道其于2023年2月至今年6月,共向立法会申报逾150万顾问费。当中有近120万用于聘请由其创立,及担任执行会长的“香港广州创新及科技协会”会长陈德明任顾问。

2023年至2025年的36个月内,黄锦辉每月向陈德明支付30,000元顾问费,合共108万元;而黄锦辉于今届连任至辞职前的六个月期间,则继续以每月两万元聘用对方,涉款12万元;黄锦辉亦聘请协会副会长伍学龄出任顾问。伍学龄在 2023 年 6 月起,为黄锦辉担任创科及教育政策事务顾问,首月收取 5000 元顾问费,其后以每月收一万元,共收取 31.5 万元。

三份顾问标书 两人同为协会成员

报道又提到,黄锦辉2023年3月向立法会提交申报招标文件,当时三份顾问标书,分别为戴程峰、陈德明、郑国伟。当中戴程峰与陈德明都是“香港广州创新及科技协会”成员,戴程峰为财务组组长;戴程峰报价 4.5万元,郑国伟报价 3.5 万元、陈德明报价则为最低的30,000元;最后由陈德明取得顾问工作;标书工作内容指,陈的顾问工作是协助倡议、策划创科、教育、各项社会政策及议题;协助维系各界别互动沟通;协助支援区域办事的各项工作。

至于伍学龄顾问一职,则只有一份报价。标书指伍学龄“同时熟识创科及教育两项政策”、“能快速回应工作要求,服务形式灵活,其服务质量符合本人议会工作需求”。

黄锦辉。(黄锦辉FB)

黄锦辉回应利益冲突争议:协会非牟利属义务性质

《集志社》向黄锦辉查询,聘用关联组织的要员任顾问,与立法会“议员申请发还工作开支的指引”是否有抵触。黄锦辉指,陈德明的职务为地区及政治联络,伍学龄为教育范畴。他又称,协会由一班志同道合的创科人一同创立,冀为香港和内地创科发展出一分力,“大家都是义务工作,一向是以非牟利方式运作的。”立法会秘书处回复说指引已罗列,不另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