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法律执业者需为使用AI生成资讯承担最终责任
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薛日华资深大律师到摩洛哥出席第70届国际律师联盟大会,她在当地时间29日下午表示,人工智能(AI)在法律界的应用日渐普及,而业界普遍认为使用者需要为AI生成的资讯承担最终责任。
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薛日华。(资料图片)
大会设有一场国际律师领袖会议(International Bar Leaders’ Senate),今年主题围绕AI、法治与法律专业,薛日华获邀担任其中一名讲者。她指出,不同司法管辖区均有共识,法律执业者使用AI时,须承担最终责任,而不是由AI取代独立的法律专业判断。她表示,由AI处理法律界部分日常工作,例如审视合约或梳理案件时序表,可能有助大律师腾出更多时间,例如进行更深入的法律研究、钻研案件讼辩等,对司法公义会有裨益,而大前提是由AI生成的资料,必须经由人手核实才使用。
大湾区12个法律团体早前签署AI应用倡议。(大律师公会提供)
薛日华又指出,执业大律师必须时刻遵守《行为守则》,当中包括符合适当性要求(fit and proper)并有足够能力(competent)。大律师公会一直持续留意大律师使用AI的情况,包括就此已经成立了人工智能及操守常委会。
会上亦谈及AI对法律人才招聘及培训的影响。薛日华认同,随着科技进步,AI未来或有能力准确地处理部分法律工作,例如法律研究。但她强调,法庭讼辩难以由AI取代,因为大律师的核心职责,正是透过讼辩,协助法庭及法官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