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AI共存.一|AI 将会杀死影视还是解放创作?
3月18日,上海耀客传媒在香港国际影视展上官宣AI演员“秦凌岳”和“林汐颜”。面对镜头,两位AI演员自信从容,表示即将“出演”剧集,并与公司“签约”。与真人相比,两位AI演员状态良好,皮肤、发型没有任何瑕疵,声音、动作看起来更是与真人无异。然而,这场技术秀却未获得满堂彩,而是转瞬间就被骂上热搜,网民质问:“AI演员究竟融了多少明星脸?”——不过,随着技术发展,内容创作者的焦虑如影随形,版权争议挥之不去,商业模式即将重写。那么,创作人将处于怎样的位置?又该如何与AI共存?
【“与AI共存”系列深度报道之一】
抵制与恐慌:AI“杀死”影视产业?
AI参与影视制作的浪潮已席卷全球影坛:从北京国际电影节到釜山电影节,AI影片模块不再是边缘实验,这象征着业界对技术革命的热情拥抱,也诞生了无数优秀作品。早在2024年10月14日,第14届北京国际电影节AIGC电影短片单元最佳影片《致亲爱的自己》,便以质感独特的动画,描述一个女孩的长大、情感、孤独,获得网友高度评价“非常能共情”。这显示,AI与传统影视制作手段一样,能触及人类情感最深处的柔软。
2026年1月23日,国际咨询机构麦肯锡(McKinsey)发布题为《人工智慧对电影和电视制作以及产业未来意味着什么?》(What AI could mean for film and TV production and the industry’s future?)的报告,指出AI将从根本上重塑影视制作的产业结构与利润分配版图。报告解释,即使目前的AI技术仍未达到足以推动重大颠覆的水准、不少AI制作的影视作品暂时仍未达到优质标准,但相信随着时间推移带来的技术进步,AI将实质性地改变行业结构和利润池,在未来五年内影响约20%的原创内容开支,并在AI大规模采用后的五年内,重新分配每年高达600亿美元(折合约4,700亿港元)的收入。
几可预见,影视制作将从需要大量专业设计的“重工业”,变成只用输入提示词就能拥有精美画面的“口头功夫”。随之而来的焦虑也甚嚣尘上,来源未明的词条“男二以下用AI演员”瞬间冲上热搜。内容创作者们忍不住恐慌:整条产业链中,还会有多少“人味”?然而,纵观历史,从便携式摄像机到串流媒体,每一次技术更新,尽管让人惶惶不安,但也都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创作疆域。机器可以模拟光影,却无法复制人的感受。AI带来的爆炸性生产力,本质上是将创作者从琐碎事务中解放出来,去追逐更具深度的“稀缺性”。
演进和发展:AI“解放”影视创作?
香港科技大学艺术与机器创造学系助理教授饶安逸,成功策划并举办大中华区首个100% 人工智能的电影节“AI电影节(AIFF)”。他向《香港01》记者总结AI发展迄今的趋势与突破:“可控性”与“时空一致性”。“具体而言,时空的可控性与一致性又可进一步分为时间上的长持续性,以及空间上的物理真实性。”他举例指,Seedance2.0、谷歌Gemini等视频生成模型都已展现出强大的运镜能力与对物理世界的模拟能力,使得生成内容的叙事性与连贯性大幅提升。同时,随着ControlNet、AnimateDiff等技术的不断演进,使用者可以对画面进行越来越精准的控制,就像在真人拍摄中,更直观地指挥AI。
影视行业的制作成本和制作时间将因AI技术而缩减。上述麦肯锡的报告中指出,目前AI首先被应用于开发和前期制作中,以更清晰的视觉方向和前期制作步骤来进行提案,达到了提高制作效率的效果。而当AI已被用于配音和本地化内容,以及加速素材剪辑和视频库过滤,外景拍摄和拍摄过程可能会改变,可以在虚拟环境中重建场景,以缩减开支、节省时间。实体制作也会随之加速,既可以将工作转移到前期制作,也可以减少重拍。
饶安逸认为,AI与演算法改变了市场的运作方式。过去,创作主导权往往掌握在艺术家手中,由他们决定如何制作影片;而如今,则转变为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试错机制”。例如,针对同一类题材,创作者会采用相似的故事核心,套上不同的故事外壳,进行大规模生产,再透过数据获取反馈。这背后体现的是人机互动的全新逻辑。
影视“通货膨胀”:业者如何应变?
有了AI的助力,消费者可以获得大量的“廉价”内容。麦肯锡报告解释,从舞台剧到电影、线性到串流、长片到短片的转变,每一种都在技术被广泛采用后的五年内,使现有企业收入平均收缩35%,而消费者则获得更广泛的低价内容选择。换言之,AI技术能够让中小型制作公司甚至是“一人公司”,制作出媲美大型制作公司的产品。
饶安逸形容,AI影视产品正在经历“通货膨胀”的过程,但在此背景下,也能够针对特定群体提供相应的精准内容。至于未来,他则相信,具备互动性、沉浸感且可即时交互的影视形态,将是一个极大的增长点。以DreamFlare为例,这个平台结合了内容生产与传播。创作者在此发布AI辅助制作的影集式视觉作品,而观众的投票将决定哪些创意能正式成片。也就是说,影视正迈向“高度互动性”和“高度个人化”的新纪元。他简单总结道:“生产力的提升带来了选择的多样性,这也是AI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优势所在。”
无法被量化的东西,是创作者们无可撼动的“稀缺性”。
通过AI技术,资方可以减少制作成本,消费者可以拥有更多的选择。那么,作为实际制作影视产品的从业者们,要怎么应对AI的冲击?饶安逸分析,首先,对于基层执行者而言,将从“手工操作者”转变为“AI训练师”、“创意策展人”。尽管当下已有不少所谓的“AI抽卡师”(又称“AI动画师”、“AI提示词工程师”),但这类工作门槛较低,随着像OpenClaw(龙虾)这类智能代理的出现,“抽卡师”们将被迅速取代。因此,未来真正需要的,不是机械操作者,而是具备审美能力、能精准掌控输出品质的“AI导演”。
其次,对于核心创作者——导演与编剧而言,他们肩负衔接资方(或需求方)与执行团队的关键角色。即便团队规模缩减至数人,导演与编剧依然发挥着不可取代的调节作用。在AI能够生成无数画面的时代,核心创作者必须具备独特的视角、深刻的洞察力,以及对人性复杂度的理解力。同时,他们也需准确把握资方或制作方的需求,这些都是AI难以替代的稀缺能力。此外,创作者的能力也需进化:不仅要拥有顶级的审美与判断力,更要熟悉AI的边界,善于驾驭工具,让AI真正理解并服务于自身的创作意图。
饶安逸提醒,尽管AI能够生成大量内容,甚至可以创造出上千种新颖的结果,但过多的新事物若缺乏方向与提炼,便等同于“噪音”;而“稀缺性”正是这个世界最为珍贵的资源,因此,如何从海量生成的内容中挖掘出这些稀缺性,便成为一个核心的课题。他借用“魔鬼藏在细节中”的西方谚语指出,人们始终会为细节所触动,但AI对于画面细节和叙事细节的描述仍有不足之处,而这也正是人类目前仍有独特优势之处。
AI版权争议:怎样保护人的利益?
在AI创作领域,“版权”是绕不开的问题。在AI时代,又该如何保护“人”的利益?
邓德文(化名)博士长期深耕法律与科技领域。他向《香港01》记者表示,AI创作要做到“以人为本”,保护原创者利益是重要一环。在AI使用原创内容的版权方面,“合理使用”是大势所趋;国内外百余件版权侵权司法判例的结论趋同:只要不吐出语料原文、不产生直接替代,“喂作品”训练模型属于合理使用。在以“合理使用”为制度起点的基础上,邓德文认为,根据中国《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训练语料也应“具有来源合法”。他就此建议设立“Opt-out(退出权)与Opt-in(加入权)”机制,即创作者有权声明拒绝其作品被AI训练使用,平台和模型开发者有义务遵守;同时,制作者必须先取得创作者明确授权,才能将作品纳入训练数据。在技术层面,可通过水印、内容真实性认证、AI生成内容标识、训练数据溯源审计的方式,从技术上为确权提供基础。
在对原创者的经济激励方面,邓德文提出,可借鉴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模式,建立AI训练数据的集体授权和版税分成机制。当AI商业化获益时,应有一部分回流到原创者手中,而不是单方面免费使用。在具体操作上,可效仿ASCAP、BMI、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等,设立“AI训练数据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以“一揽子许可”(Blanket License)为授权方式,模型开发者向集体管理组织统一获取训练许可,由AI模型商业化收入按比例提取版税,再根据训练数据中的作品贡献度分配。他相信,这一机制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确保利益回流,激励持续创作,让原创内容制作者能从AI大数据训练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