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幼女18次!淫父逃亡近15年做老板 被捕剪电子脚镣落跑遭重判
台湾发生淫父性侵幼女案,该名兽父共18次向未满14岁的女儿伸出狼爪,眼见兽行曝光,立即抛家弃女逃亡近15年。淫父被通缉期间不但另交女友,而且在高雄拥有工厂,甚至经营厨具生意,暗里展开幸福美满的“新人生”。直到近日,淫父因闯红灯而被截查,最终天网恢恢被捕,昔日淫辱女儿的罪行被翻开。
案件审理期间,男被告被装上电子脚镣,他破坏脚镣打算重施故技逃亡,但当日立即落网。法官完成审理后,判处被告18项“强制性交”和1项“损坏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物品”罪名成立,合并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女儿遭性侵惨呼︰好痛…超级痛
台媒于今年8月报道,涉案兽父本身和妻子育有1名女儿,妻子过世后,鳏夫再次结婚,他本应和第2任妻子一起照顾女儿,但由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期间,兽父明知女儿不足14岁,仍以每周1次频率,在住所房间和浴室性侵女儿,即使受害人不断呼叫“好痛…超级痛”,但淫狼仍然用毛巾或枕头盖住女儿眼睛逞欲,次数多达18次。
直到同年4月,女儿参加学校生理讲座,课后向老师询问相关问题,老师惊觉有异,查问后立即通知社福机构和安置受害人,案件因而曝光。
兽父逃亡接近15年 开设工厂经营厨具生意
淫狼接受调查期间“人间蒸发”,检察官2010年7月28日发布通缉令,但他在逃亡期间已“掀开人生新一页”,除了结识新女友,还在高雄开设工厂经营厨具生意,过得比逃亡前更好。直到2025年4月8日凌晨零时许,涉案男子在高雄凤山区闯红灯到警员截查,揭发他是通缉犯,他才要对过往兽行负上刑责。
被告破坏电子脚镣再逃亡 当日落网
台南地方检署经跟进后,认为被告没有必要接受羁押,但需要戴上脚部电子脚镣,而且翌日(9日)下午3时半到地检署报到。但被告不愿意接受审讯,打算重施故技继续逃亡,当日(9日)上午10时用砂轮机破坏电子脚镣,然后再次逃亡。警方同日下午5时许在屏东县万丹乡拘捕被告,并到其位于高雄鸟松区工厂,检获被破坏的电子脚镣等证物。
提出支付20万新台币保释金被拒
案件在台南地院进行审理,被告向法院申请保释,他主张自己没有前科,逃亡大约15年来都有正当工作,目前知错悔改,加上他和女友在高雄经营厨具生意接近10年,没有逃亡可能性,希望支付20万新台币(约5万港元),以作保释金。
被告入狱12年
但法官认为被告会再次逃亡,于是驳回申请。法官指出,被告侵犯女儿后,不但不愿意面对罪行,而且弃女儿不顾,逃亡大约15年才落网,为了逃避调查,更擅自破坏电子脚镣,情节严重,考虑到被告认罪,声称愿意变卖房产和工厂与女儿和解,但受害人表示不会原谅被告,恳请法庭重囚。法官裁定18项“强制性交”、1项“损坏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物品”罪名成立,合并判处1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综合)